为了使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时时处于“阳光”之下,琅琊区检察院构筑四道防线,积极引导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用铁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从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构筑制度防线,为了进一步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琅琊区检察院适时制定了《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提倡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进行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干警八小时以外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构筑单位防线,建立了预警制度,一旦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苗头,由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不定期地开展案件回访活动,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家属,尤其是知情人的意见,了解干警执法办案纪律作风情况,并记入个人执法档案。
构筑家庭防线,聘请全院干警家属为廉政监督员,并向家属们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充分发挥家属在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中的“宣传员、守门员、监督员、护航员”的作用;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向家属通报工作情况,请家属理解、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并听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贤内助、廉内助评选活动,激励干警家属积极参与监督管理,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和不健康的言行。
构筑社会防线,是向社会公布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结合“七进”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向社会各界发征求意见函或电话联系等形式,掌握了解干警八小时之外在社会上的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