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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旗检察院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效果好

2014-03-17 09:32: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准旗检察院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上升的趋势,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四项具体措施,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能向农村延伸,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发挥打击的特殊预防作用。该院规定,凡涉及“三农”的职务犯罪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查处、查深查透。对群众来访、集体上访的案件,在深入查办的基础上,做到每案有结果,件件有回声。此举充分发挥了打击的震慑作用,使存在犯罪倾向的基层组织人员望而却步、悬崖勒马,使干部群众深受教育。2013年,该院已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7人。

    建立农村预防网络,畅通预防宣传渠道。该院将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向农村延伸,在9个乡、镇、苏木聘请 检察工作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发现和预防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问题,为预防工作在乡村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完备的组织基础。

    组织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升级改造后的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丰富了监区体验、视频观看贪官忏悔等教育形式,通过实地参观,把抽象乏味的警示教育赋予吸引观众的形象化教材,把枯燥无味的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渗透于群众易接受的教育元素,使受教育者在润物细无声中受到思想启迪。

    送法下基层。该院成立了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法律宣传小组”,收集有关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案例,通过筛选和综合,结合典型案例以宣讲的形式为基层组织人员进行分析或示范。对部分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基层组织有针对性地抓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村基层大力营造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使基层组织人员牢固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