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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调控”给新农村带来“四季平安”

2014-03-17 08:53: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调解员协助法官调解纠纷。

一起纠纷调解了,当事人向法官表示感谢。

法官给接受培训的人民调解员授课。

法官在乡镇及村干部配合下就地调解纠纷。

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制作相关文书。

  河北省玉田县是传统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3.8%。玉田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大多来自农村。近年来,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以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不断上升,玉田法院以该院红桥人民法庭“三级调控网络”为模式,在全县农村逐步推行“三级调控网络”,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实现诉讼与非诉讼衔接。

  第一级调控网络是在各村聘调解员,村民一旦发生纠纷,调解员在第一时间掌握纠纷信息并及时调处,力争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调解员除调处纠纷外,还要经常向乡镇及法庭通报纠纷信息。

  第二级调控网络是在乡镇设调解委员会,调委会办公室设在乡镇综治办或司法所,成员单位包活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土地所等。调解员未能平息的纠纷由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到所在乡镇调解委员会解决。调解委员会遇到复杂、疑难纠纷时,法庭予以协助和指导。

  第三级调控网络是在法庭设诉前调解中心,诉前调解中心以法庭为主导,司法所、派出所以及工、青、妇等部门为协作单位。当事人起诉后,对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暂不予立案,由法官或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必要时邀请协作单位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是“三级调控网络”调处矛盾和纠纷所追求的目标。

  孤树镇党委副书记黄海龙告诉记者,老百姓之间发生了矛盾纠纷,不是迫不得已谁都不愿意对簿公堂,他每年都要解决十几起矛盾纠纷。

  孤树镇孤树村治保主任刘希友向记者介绍说,一旦有纠纷,法庭都及时联系村委会、乡镇调解组织,尽量将矛盾化解在村里。两年来,他们村没有一起矛盾纠纷诉至法庭,一年四季村里都是平平安安。

  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玉田法院借助社会力量化解诉前、诉外纠纷1150起,受理的各类涉及农村的案件比上年下降了17%,全年没有新发涉诉上访。

  (记者 丁力辛 通讯员 赵东博 文/图)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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