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赴南通某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法官向该企业希腊籍设计师了解企业产品情况,并解答法律咨询。王志彬 曹维维 摄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是国家环保总局授予的“ISO14000国家示范区”,是中国权威机构评出的跨国公司眼中最具投资价值的开发区前十强和跨国公司最佳投资的开发区。
置身这片充满无限商机、蓬勃发展热土之上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案件中,依法公开、公正、及时、平等地保护国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中国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辖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速司法:
异地保全三天化解纠纷
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是吸引外资、留住外资的重要条件,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正如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考察南通开发区法院时指出的:“开发区是个特殊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比较多,涉外案件也比较多,法院同志们一定要更新思想观念、提高审判水平、落实改革举措、夯实基层基础、发扬敬业精神,为开发区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2005年,刚成立两个月不到的南通开发区法院接到了原告万高(南通)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请求法官赴沈阳保全价值近110万元财产。
案件受理后,该院副院长周冬林带队,冒着严寒远赴东北实施保全。在被告方转移查封财产的情况下,法官们一方面对被告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另一方面情理并用,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一场历时半年之久的购销合同纠纷在法官的主持下,仅用三天就调解结案。
如此高效令原告董事长赛尔瓦先生(巴西籍)十分惊讶,他亲自将一面上书“维护外资利益,办案果断高效”的锦旗送到开发区法院,并给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写去了表扬信。他在信中说,没想到一个刚成立的法院战斗力如此之强,为外资企业服务如此到位,相信开发区的司法环境随着法院的成立将进一步优化。他更坚定了在开发区投资兴业的信心,并表达了下一步增资意向。
如今,逾60家世界500强公司在南通开发区投资,累计兴办各类外商投资企业700余家,日本伊藤忠、东丽、帝人、王子造纸,美国瑞利、法国液化空气、新加坡三德集团等超大型知名公司都已在开发区落户。
位于长江入海口北岸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主城区一样,热闹繁华,甚至比主城区还宜商宜居,已成为长江三角洲利用外资较集中、发展速度较快和经济活力较强的区域之一。
这一切与法院营造的良好司法环境密切相关。区党工委书记屈宝贤说:“优良的投资环境离不开法院人的辛勤努力,他们不仅是社会稳定的保障者,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建设者。”
■平等保护:
一样审理、重视和对待
“审理好一个涉外案件,就能引来一批外资;审砸一个涉外案件,就会赶跑一批投资者。”这已经是南通开发区法院法官的共识。
该院明确规定对涉外案件必须做到: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一样审理,有领导批示与没有领导批示一样重视,中小企业与知名企业一样对待。
南通宇部混凝土有限公司是落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日资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和新型建材。该企业与南通本地某建筑公司约定了价值近60万元人民币的供货合同。但该建筑公司收到货物后迟迟未付款,增加了宇部混凝土有限公司资金周转的困难。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宇部混凝土有限公司便将该建筑公司告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的次日,院长助理倪小涛带队开展工作,连续奔波了8家银行,陆续保全了被告40多万元资金。随后,承办法官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协调,被告终于同意先给付30万元,余款在约定期限前给付完毕。案件从财产保全到结案仅用了4天时间。宇部公司的高层十分感动,派该公司的销售部门负责人带着“保全迅速及时到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锦旗,到法院表示感激之情。
平等保护的理念在另一起涉外案件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2013年8月26日7时许,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陆荫唐接到广州市白云机场的电话,说有一个名叫新居世一的当事人在机场大发脾气,要求立即撤销出境限制,让其出境回家。
原来,新居世一是南通协泰工业设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家公司与日本企业喜泰模塑株式会社(简称CTI)社长久野好孝发生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新居世一与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住无定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规定的法定义务,拖欠申请执行人借款45万余元。
执行人员几次外围突击查找新居世一,皆无任何收获,遂依法对该公司的财务室和经理办公室进行了搜查。经查,其外部无债权,名下无车辆房产。法官多次走访银行,查寻该公司财产也无果。
尽管该案双方均是外籍人士,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受同等保护。于是,经院领导审批,执行局果断将被执行人新居世一的不良诚信信息上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核同意,报江苏省边防总队录入管理平台。从此,被执行人新居世一的不良诚信信息在诚信网络系统展示,全国各个口岸一律限制其出境。于是,出现了上述被执行人扰乱机场秩序的场景。
申请人久野好孝亲身感受到中国法治的权威性,连连称赞中国法官。
■精密服务:
涉外纠纷大幅减少
在点滴细节中展示法院良好形象,在每一起案件中让当事人感受公平正义,这是该院党组对法院工作提出的一项具体要求。
德荣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台资企业,在进行一期厂房建设中,因土方装填工程与施工队产生争议。双方对土方装填工程中实际回填高度和土方用量产生严重分歧,施工队要求德荣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德荣公司则认为对方欺诈,反诉要求变更价款。法官几次调解均未能达成协议。
简单地判决不是处理问题的最佳办法,纠纷不能真正解决,涉案土地就一直会搁置,德荣公司的厂房设备难以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该院会同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多次做当事人的工作,耐心释法析理,疏通双方矛盾,案件最终成功化解。
德荣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意从国外飞来,当即给付了现金支票。他赞道:“中国法律是平等保护当事人利益的,中国法院是充分保护外资企业的。如有机会,我还会引荐更多的外资来华投资经商办企业。”
投资项目在司法保障下尽快落地,日资独资企业南通荒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有同样的经历。该公司是开发区亿元投资企业——“王子”纸业集团的配套公司,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遇到了一户拆迁户的阻挠,导致荒川公司建设任务受阻。
案件进入法院后,该院副院长陈炎、民庭庭长陈冲一起投入办案工作之中,一方面保证拆迁工程顺利推进,另一方面保护好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最终达成协议,拆迁户自己腾空了房屋,把钥匙交到了法院。
为企业落户服务,同时也要为落户的企业提供延伸服务。
“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如何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抢占先机,勇立潮头,推动开发区经济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该院院长石汉慈在深深思考。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帮助企业排查风险,解答企业法律问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这已成为该院法官的必修课,院长调研企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以后我们会在选择合同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时倍加注意,尽量避免诉讼风险。”去年9月6日,南通宇部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桥本宪二(日本籍)竖起大拇指,用不太流利的中国话对来公司调研的石汉慈一行赞道,“没想到石院长对我们公司了解得这么透彻,太专业了!”
法律风险提示书成为企业经营的“法律宝典”,“法官走企业”活动使法官与企业实现紧密对接,上门举办法制讲座、走访调研……在一个个司法服务举措中,企业经营行为益发规范,涉外纠纷也在大幅度减少,2013年该院受案仅2件。(钱伟 王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