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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民生关切
三、服务大局,助推释放社会消费需求
四、监督指导,大力规范司法裁判标准
结束语
前 言
消费者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主体,消费维权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消费增长必将为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颁布,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重要法律武器。在依法治国进程中,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消费者维权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
四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了48万余件消费者维权案件,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项审判工作,积极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通知》等文件。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辖区特点,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对下监督指导。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案件审理,通过加强司法公开、法制宣传和提供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回应广大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民生关切。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司法建议等手段,适度延伸审判职能,依法指导并推动消费者维权案件的诉外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充分运用社会力量拓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广度与深度,大力推进民事审判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质效,不断开创消费者维权审判工作新局面。
一、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案件,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司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不断凸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服务领域的延伸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方面的维权纠纷案件呈小幅上升趋势,案件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展,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四年来,全国地方法院共审理各类消费者维权案件482545件,涉案争议标的总额达到119047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