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向《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第一家被查处的违法单位北京宏翔鸿热力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三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据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介绍,该锅炉房是在3月1日凌晨的抽查中被检测出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标主要原因是司炉工没有在排放烟气的喷淋降尘脱硫环节中加入足够的碱性物质量,通过中和反应将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去除。
据悉,3月1日凌晨,北京市环保系统在全市各区县开展了代号为“零点行动”的专项检查,共查出25家单位存在超标排放、11家企业存在扬尘措施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和已经出台的自由裁量标准对这些违法单位进行处罚,处罚结果也会在北京市环保局网站中公示。(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