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 落实责任 充分发挥戒毒工作主力军作用
——省司法厅被评为2013年度全省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3月12日,海南省禁毒委员会全委会暨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海口召开,其中通报表彰了一批2013年度禁毒工作先进单位,我厅榜上有名。2013年,我厅不断强化戒毒工作职能,圆满完成了省禁毒委赋予的各项戒毒工作任务,实现了“收得下,管得住,戒治好”的目标要求。
一、应收尽收,实现场所满负荷收治。2013年,根据省禁毒委部署开展的专项活动要求,我厅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全年共收治戒毒人员4028人。为达到“收得下”的目标,我厅深挖场所潜力,不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使全系统收治规模达7338人,同比增加900人。同时,加快推进艾滋病和病残吸毒人员区域建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同志曾两次莅临省第三戒毒所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去年10月底在省第三戒毒所建成了收治40名艾滋病戒毒人员隔离区,12月在省第一戒毒所建成了收治100名病残吸毒人员区,并投入使用。为确保“管得住”戒毒人员,我厅及时调剂100名民警编制充实各戒毒所,投入资金1372万元完善监控安防设施,强化管理机制,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实现了连续18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创新途径,实现教育矫治新发展。我厅从2005年探索新的戒毒模式至今,已形成“医疗救人、文化育人、心理正人、技能扶人、后续帮人”完整的海南(精神)戒毒模式。于2012年对参加培训班的五期共351名解除戒毒人员进行回访调查,出所3年以上的戒断率为39.15%,得到了司法部的认可,并命名为海南戒毒模式。2013年,我厅对近400名戒毒人员实施海南戒毒模式教育,并采取措施,不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共投入资金477.7万元,利用技工学校的师资力量,对2867名戒毒人员进行培训,其中2672人获得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上岗证,为解教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就业奠定了基础。于6月举办了“美丽海南·禁绝毒品”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展示暨就业招聘会,现场推荐了92名戒毒人员到16家企业就业,从而使戒毒人员出所后社会衔接、后续照管工作得到强化。
三、营造氛围,实现禁毒宣传全覆盖。努力构建禁毒“大宣传”格局,切实加强禁毒宣传工作常态化,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我省禁毒戒毒工作。去年全系统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省级以上媒体刊稿1000余篇。“6·26”之际,我厅还创刊了《海南戒毒》杂志,进一步扩大了海南禁毒戒毒工作的影响力。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并借此平台通过现身说法等形式,大力开展禁毒防艾、毒品危害等禁戒毒宣传活动。据统计,来自学校、企业、社区近5万名群众接受了禁毒警示教育,全民拒绝毒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省戒毒局杨儒文局长代表我厅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抓好戒毒工作,进一步发挥戒毒工作主力军作用,为建设平安海南、法治海南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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