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福建

福建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推出“法低保”机制

2014-03-14 15:19: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网站 

  让普通群众无钱打得起官司 有理打得赢官司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指示,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为指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推出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准则的“法律上最低保障”(简称法低保)工作机制。

  “应援尽援”,“五举措”让普通群众无钱打得起官司。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地方立法工作,保障人员、经费、援助范围等全面发展。目前,福州市法律援助地方立法进入立法前评估阶段,评估报告已经进行到第7稿。2014年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全力推进福州市法律援助地方立法工作,完成《福州市法律援助条例》的制定。二是扩大援助范围,保民生惠百姓。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三是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的群众即可申请法律援助。四是阵地前移,设立法律援助驻法院、仲裁委接待窗口。将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延伸至纠纷最前沿——市区两级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实现每周一至周五的法律援助驻法院、驻仲裁委联络点工作全覆盖,让普通群众在诉讼的第一时间了解法律援助,解决“打官司难”。五是优化法律援助资源,满足不发达地区普通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为参照,在全市志愿者律师中遴选出126名志愿者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分类专家库,赴永泰、罗源、闽清县等不发达县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办理等法律援助服务,不仅让不发达地区的普通群众在家附近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还整合优化了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实现了各地区高品质法律援助服务的共享。

  “应援优援”,“三建立”让普通群众有理打得赢官司。一是建立案件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细化法律援助案件的专业分工,建立刑事、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等7个法律援助律师专业组,综合案件性质和办案人员专业特长等因素从律师专业组中指派合适承办人;严格办理死刑、未成年人等案件承办人员资质条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律师专家组研讨机制,群策群力“会诊开方”破解办案瓶颈;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估、案卷检查、当事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督。二是建立多元化的业务提升机制。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法律援助业务骨干、心理咨询师、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及高校教师等讲授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心理咨询技巧等讲座;开设“案例讲坛”邀请优秀案例承办律师面向法律援助工作者、志愿者律师讲授办案技巧和心得;启动刑事法律援助实证研究项目,邀请国内法学界专家、律师界权威、为参与项目实施的律师团队进行技能培训,召开刑事法律援助理论座谈会等,以实证研究带动业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三是建立与公检法机构全面高效对接机制。建立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民事行政检察的衔接机制,以机构合力为普通群众畅通立案、审理、执行、申诉等诉讼渠道,如与福州市中级法院签定《关于为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会议纪要》,提高当事人诉讼能力,解决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中“官”民之间诉讼能力不对等、诉讼地位失衡的问题,尽力保障有理有据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当事人打得赢官司。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