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3日讯 近日,省委政法委下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向牟清元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号召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迅速掀起向牟清元同志学习的热潮。
牟清元在巡逻中认真检查可疑车辆。东北网记者 马冀 摄
牟清元同志是我省基层政法干警的杰出代表,是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他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务实、为民、清廉”的深刻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为全省政法干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为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推进全省政法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的全体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向牟清元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号召全省政法系统的全体政法干警要学习牟清元同志挑战高寒、吃苦耐劳的忠诚品格;学习牟清元同志情系百姓、亲民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牟清元同志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学习牟清元同志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学习牟清元同志职责至上、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
省委政法委号召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迅速掀起向牟清元同志学习的热潮。要把开展向牟清元同志学习活动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育优良作风为保证,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要教育和激励广大政法干警以牟清元同志为榜样,牢记宗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从信念、责任、纪律、能力、作风等关键环节入手建设队伍,按照政治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优异的工作业绩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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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清元,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 1988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二级警督。
牟清元同志从警26年来,一直坚守在加格达奇区最繁忙的“一号交通岗”。26年来,他挑战高寒、埋头苦干,情系百姓、无私奉献,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业绩。先后荣获全国交警系统执法标兵、全省道德模范、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和感动兴安年度人物等80多项殊荣,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3次,曾被选为加格达奇区第七届人大代表和第九届人大代表。他多次参加全国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标兵宣讲团、全区先锋民警报告会、全区道德模范事迹报告会和全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事迹报告会。他的先进事迹被中央、地方等多家新闻媒体广泛报道。2014年2月4日《人民日报》以《愿做严寒的青松》为题对牟清元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和副部长黄明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组织好学习宣传活动。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永波同志要求对牟清元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
此前,按照各级领导指示精神,由公安部、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组成的中央及省内多家媒体采访团先后深入大兴安岭地区,实地了解情况和聆听群众声音。27日起,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和省内媒体相继在头版头条等重要位置对牟清元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大规模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青年报》等中央媒体(栏目)也将于近日陆续对牟清元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