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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工作重点有效服务“三农”

2014-03-14 09:07: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作为农业大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找准服务“三农”的切入点,从三个方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为涉农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突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特点是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标准化和机械化,这将直接导致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增加,如果这些富余劳动力得不到合理有序流动,短期内将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巨大压力。为此,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增强农民的安全感。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破坏选举等侵犯农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突出保障惠农资金安全,深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佳木斯市检察机关针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等专项行动。同时,注重深挖涉及的贪污贿赂犯罪。如汤原县检察院就立案查处了贪占、挪用惠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12件19人,涉案资金达200余万元。

突出保护农业生态资源,依法查处隐藏在背后的渎职犯罪。加大打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的力度,重点维护农村生态平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对于工作中发现的涉嫌渎职犯罪案件线索,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如佳木斯检察院就依法对桦南县环保局主管环境监察工作的副局长鞠某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侦查,最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佳木斯市检察机关还注意延伸触角、拓展服务领域,通过设立法律服务平台和乡镇检察联络室,扎扎实实为农民和涉农企业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帮助企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如汤原县检察院在开展涉农案件回访中发现,其查办的中国农业银行汤原县支行工作人员冒用农民身份证骗取贷款的系列挪用公款案,虽然罪犯被判刑,但被冒用身份的农民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贷款信用。为确保农民春耕,该院干警通过查阅卷宗、走访核实等方式,同农行的工作人员一道深入到农民家中现场办公,使86名农民足不出户就办理了消除不良贷款记录申请手续,解决了春耕生产的燃眉之急。

(高伟利 作者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