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刘某的村里开庭吸引了村里的群众前来旁听。
法官听取原告刘某的意见。
法官对被告方代理人做调解工作。
法官向原告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法官收拾庭审工具返回法庭。
近日,刘某因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与吴某协商无果,一纸诉状将吴某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四川省郫县人民法院。该院三道堰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考虑到刘某伤未痊愈,家距法庭较远,便决定到原告刘某居住地红光镇白云村巡回审理此案。
这天一早,法庭的法官们来到了白云村开始了开庭前的准备。上午10时,在法官的主持下庭审开始了。
2013年7月,被告吴某驾驶的汽车在郫县三道堰境内与骑电动车的刘某相撞,造成刘某受伤并住院治疗,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刘某与被告因医疗等费用未能协商一致,起诉到了法院。
法官听取了双方意见后,针对争议的问题,从情、理、法入手,对双方开展了耐心的调解工作。
经过法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就所争议的问题达成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记者 徐 献 周裕灵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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