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读最高法首份维护消费者权益司法白皮书
4年判决惩罚性赔偿3.1亿余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最高人民法院3月12日公布首个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对4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彰显人民法院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和举措。
审理48万余起维权案件
【数字】2010年至2013年,全国法院审理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案件48.2万余件,涉案标的总额达119亿余元。
【解析】近年来,广大消费者通过民事诉讼依法维权越来越多,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任务日趋艰巨繁重。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指出,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既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事关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4年来,全国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了48万余件消费者维权案件,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维权纠纷领域不断扩展
【数字】4年来,地方各级法院新收各类消费者维权一审案件中,合同类案件351471件,侵权类案件131074件。
【解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服务领域的延伸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方面的维权纠纷案件呈小幅上升趋势,案件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展,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
“消费者维权纠纷案涉及领域不断扩展,案件类型包括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两大类20余种。”孙军工介绍说,其中,合同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商品合同纠纷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商品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包括房屋、食品、药品和日用品等纠纷案件。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则多体现为网络、电信、旅游、餐饮等纠纷案件。
据悉,在合同类案件中,商品买卖合同类纠纷案件16.9万件,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的17798件,网络购物类纠纷4491件;服务合同类纠纷案件10.3万件,其中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7454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4688件。在侵权类纠纷中,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61799件,人身损害赔偿及人格权纠纷案件55933件。地方各级法院在消费者维权纠纷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总数为11637件,判决惩罚性赔偿的总额为3.1亿余元。
超半数维权案调撤结案
【数字】4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的消费者维权案件中,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的案件比例达到55.5%。对生效裁判的申请强制执行率为47.1%。
【解析】各地法院注重提高消费者维权纠纷处置的实效性。4年来,共审结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42.1万件,平均结案率为87.4%,平均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7.8%,一审结案率平均达到88.3%。
孙军工指出,消费者权益纠纷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具有多发性、争议标的额相对较小特点。为最大程度消弭诉讼维权成本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之间的矛盾,法院注重化解矛盾的实效性,努力提高案件的调解、和解率和裁判结果的自动履行率。近年来,地方各级法院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将亲民、便民和利民作为消费者维权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律咨询、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发维权司法建议800余件
【数字】4年来,法院向相关管理部门和经营机构等发出涉及工作方法改进、管理体制调整、规章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司法建议800余件,收到回函和整改意见等近300件。
【解析】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不断加强庭前调查研究和判后回访建议工作。孙军工介绍说,一些法院通过对消费者维权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对案件处理后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作出维权提示。通过司法建议、案件回访调查等方式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发挥了审判职能,努力从源头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记者 袁定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