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大中型城市,写字楼的增长速度令人咋舌。写字楼越盖越高,林立的写字楼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问题,如果管理不善,将会成为滋生犯罪的土壤。这其中财物盗窃成最主要的犯罪形式,如何防范这些犯罪,既需要物业部门加强监管,更需要个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本期《平安课堂》结合案例给您支招怎样在写字楼里保护自己财物安全

    周一到周五正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时间,办公楼内人来人往。殊不知,不法分子专钻这种空子,趁工作人员上厕所、外出办事、午休之时实施盗窃。近日,福州警方抓获一专门在各大写字楼办公室盗窃的小偷,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件。

顺手牵羊 屡屡得手

2013年11月1日中午,福州市高桥大厦某公司的走廊外出现一名中年男子。这名男子故作镇静,眼睛瞄向一间间办公室。突然,他发现一间办公室没人且大门敞开,便一边假装打电话,一边迅速闪了进去翻箱倒柜。最终,他在公司员工翁某的办公桌下面找到一个皮包,将里面的2700元人民币和钱包一起盗走,整个过程仅仅只有2分钟。

翁某回到办公室后发现皮包内的现金及钱包都不见了,立即查看了办公室内的监控录像,方知财物被人盗走,遂立即报警。

12月16日12时10分,这名中年男子趁午饭时间故技重演,在福州市大利嘉城写字楼某电脑维修店偷走一台价值8000元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当店老板罗某发现电脑被盗时,这名男子早已不知去向。罗某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将嫌疑人的正面照片拍下来放在手机上,等待他再次出现。

巧遇小偷 瓮中捉鳖

2014年1月6日,遭窃的老板罗某在某酒店吃饭时,遇到一名中年男子,觉得十分眼熟,“这不就是监控录像里偷我电脑的中年男子吗?”

机警的罗某马上将手机中的照片拿出来查看,发现正是同一个人。于是,罗某打电话报警。福州市公安局茶亭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去抓捕。经信息比对,民警确定这名男子就是连续实施写字楼盗窃的嫌疑人。

这名嫌疑男子独自来到一条小巷内。民警在罗某等人的协助下堵住该嫌疑男子去路,并将其抓获。到案后,在大量事实面前,嫌疑人漆某交代了其在福州的一些写字楼实施数起盗窃案件的犯罪事实。

宣讲员: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淮舜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朱宗保

很多在写字楼工作的员工都有一种习惯:上班进入办公室后,随手将放有手机、现金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包搁在办公桌上或者挂在门后、椅边,然后一门心思忙于工作。在开会、上厕所、打开水、到别的办公室办事等过程中,由于疏于防范,使得财物脱离了自己的控制范围,从而给了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的机会。而在夜间被盗的办公楼、写字楼办公室,大多存在着监控报警装置配备不齐、安保力量薄弱、办公室防盗能力差等情况。

作案手段>>>

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俗称“遛门子”,就是大白天在办公楼、写字楼员工上班期间,利用门卫登记制度不严格甚至没有门卫登记制度的漏洞,堂而皇之混入办公场所,伺机对办公室内的个人或单位财物实施盗窃;第二种就是经过事先踩点,然后在办公室员工下班、人走屋空后于夜间采取撬别门窗的手段进入室内实施盗窃。

高发时段>>>

午休时间、下班后以及员工开会时。

民警经验>>>

虽说“盗无常形”,但对于办公楼、写字楼办公室防盗来说,只要做好防范“规定动作”,便可以大大增强防范能力,让盗窃嫌疑人望而生畏。

首先,加强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等物防设施配备。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对楼宇四周、办公楼楼道、消防楼梯、财务部门等重点部位不间断监控,可以节约大量安保力量,高效完成巡逻防控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直接抓获或及时报警;能为发案后警方的侦查工作提供有力帮助。而加装牢固的门窗,也会让盗窃嫌疑人仔细斟酌作案风险,一般情况下嫌疑人会选择防范薄弱的办公室实施盗窃行为。

其次,落实各类安防制度,加强人防管理。如果说物防、技防措施抓好了,对人防的要求就显得更为重要。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需要人来观察操作;巡逻防控,控制闲杂人员进出等,需要人来具体实施;发现隐患、及时报警或先期处置,也得人来完成。因此,保安等防范力量的配备必不可少。而建立完善的安防制度,增强保安的工作责任心,则是人防管理的重点。

第三,办公室员工自身防范意识亟待增强。不管是在软硬件配备良好、安保措施得力的办公楼,还是多家单位同处一层、进出人员成分复杂的写字楼,办公室员工都要有着强烈的自身防盗意识。养成离开办公室时随手锁门,贵重物品不要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出门前同事间相互提醒,下班前关窗锁门的良好习惯等等,都可以有效降低盗窃案件的概率。

写字楼安全防范亟待加强

目前,我国写字楼的安防管理形式多样,有的是由产权单位自行负责,有的是由物业公司代管,有的是由保安公司进行服务管理。写字楼内人员复杂,如果疏于防范,容易滋生犯罪。特别是近几年来,公安机关越来越重视写字楼的治安管理,根据写字楼的特点采取相应管理方法。

当前,公安机关对写字楼的安防状况进行日常管理,主要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公安部令第93号)》以及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规定: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然而,对于保卫人员数量应该依据什么标准进行设定,以及保卫人员应该达到何种素质或资质,均没有具体规定。

有市民反映有的保安员形同虚设,对于人员进出不进行登记或询问。事实上,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这一规定赋予了保安员严格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有的写字楼对外介绍有先进的智能安防设施,但实际上无人值守,也是形同虚设。

一栋写字楼至少百余人,安全问题不容小觑。制订安防预案和采取切实有效的人防、技防措施是当务之急。

商业写字楼乱象丛生

写字楼越来越高档,先有了“甲级写字楼”之说,又有了“5A写字楼”的说法,无论是销售人员还是在这里面办公的人们,都因此感到一种自信和荣耀。那么,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能称为 “甲级写字楼”或“5A写字楼”,这个评级又是由哪个部门来评定的呢?

无论是“甲级写字楼”还是“5A写字楼”,都只是通行的叫法,行业中并没有固定标准或成文的规定。早些年,只要位于闹市,有玻璃幕墙、中央空调和多部电梯,并且楼高在七八层以上,这个写字楼就自诩为“甲级写字楼”了。其后,“5A写字楼”脱颖而出,显示其具有更高级别的品质,突出智能化服务水准。“5A”是指OA(办公智能化)、BA(楼宇自动化)、CA(通讯传输智能化)、FA(消防智能化)、SA(安保智能化)。据说,现在又有“超5A写字楼”之说。不论怎样,这些都属于“民间说法”,非经官方认证。

其实,我国的写字楼分类还远不是这么简单。如果按用途分类,有的写字楼仅为商业办公用房,有的写字楼打出的是“商住两用”的旗号,或者有的酒店公寓性质的建筑综合体实际也是在“履行”着写字楼的“职责”。如果按照租售形式分类,有的写字楼为某单位自有产权,独立使用,有的又是由产权单位按面积分别出租给多家公司或个人使用,还有的是层层转租。从名称上看,有的叫“中心”,有的叫“大厦”,有的叫“广场”,真是五花八门。

    聚焦上海南京西路商务楼治安防范

南京西路,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拥有招商广场、恒隆广场、中信泰富广场、嘉里中心、新时代大厦等商务楼宇近40余幢,入驻中外公司2000余家,员工5万余人。针对辖区商务楼宇多、入驻单位多、公司员工多的实际情况,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以建设安全和谐楼宇为目标,注重强化警社合作,着力构建常态化运作机制,倾力创建商务楼宇安全和谐环境。

针对商务楼商场、场所、公司内盗窃、扒窃、拎包、诈骗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静安分局通过采取便衣侦查、录像取证、加强巡查、捕捉现行等措施,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民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安全防范,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民警深入商务楼物业、保安部门及入驻公司,宣传防范盗窃、拎包、诈骗等易发案件的知识技能,增强楼宇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针对商务楼内公司员工文化素质较高、信息化应用面广的特点,静安分局在互联网开设了“平安楼宇”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大网上安全防范宣传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同时,利用楼宇网络资源在恒隆广场、中信泰富广场等重点商务楼推出了 “安全提示电子邮件”服务,通过楼宇物业电子邮件平台,及时将警情通报、安全防范知识、注意事项等发送至入驻企业安全防范负责人,建立警民联系电子邮箱,为公司和员工提供个人安全防范法律政策咨询、办理居住证及户籍政策咨询、其他求助与解惑咨询等,受到企业和员工一致好评。

静安分局积极协调辖区内上海商城、上海电视台、文新报业集团、上汽集团、陕西省驻沪办事处等单位,建立警务合作单位共建制度,共同打造平安楼宇,为商务楼宇的平安建设共同添砖加瓦。

静安分局将“三防”作为商务楼安全防范的重点,健全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警方要求各商务楼按规定配齐安保人员,入驻企业明确安全防范负责人(兼职),并指导商务楼物业部门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对部分建设年龄较长、技防设施不达标的商务楼,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装或改建技防设施;指导、督促商务楼开发商和业主全面落实应急预案制订、硬件设施配备、安保人员培训等各项防范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演练,整改防范漏洞和薄弱环节。

静安分局还加大对商务楼内部安全防范的检查力度,会同物业、安保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商务楼及入驻企业的安全防范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经常性地开展商务楼安防隐患大排查,切实提高商务楼内部安全防范效能。

   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对陌生人一定要多加留意;贵重物品记得随身携带或放在安全的地方;如果要离开办公室,一定要把门锁好,即使离开片刻时间也不要嫌麻烦。其实只要多个心眼,就能有效防范盗窃案件的发生。

 平安课堂:策划/刘琳 (中国长安网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