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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四个统一”全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2014-03-13 15:26: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广西法院网 

  2014年3月10日,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全市两级法院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及基建工作负责人到场参加会议。会议由桂林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斌主持,自治区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梁月奎、执行二庭副庭长廖冰冰、桂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松参加会议并讲话。柳州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贾震,副局长陈锦源受邀参加本次会议。

  桂林市中院采取“四个统一”的做法,大力推进全市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即“统一安排建设经费、统一采购安装有关设备、统一设计外观标识、统一完成建设工作任务”。李永松副院长从全市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原则、标准、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利用现有办公条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按照自治区高院要求和市中院统一标准建设;二是要明确任务,把握时限,设备采购、场地建设、系统调试都要按计划进行,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框架性建设工作任务;三是要提供充分的组织领导、经费支持、人员安排等保障,全市法院上下一盘棋,举全市之力全面完成建设工作任务。

  高院梁月奎副局长对桂林市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桂林市的做法“力度大、见效快、标准高、定位准”,鼓励大家要把握现有时机、卯足干劲,全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顺应了司法改革的浪潮,是中央的重要安排部署,已列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法院要牢牢把握“党委领导、部门联动、法院主办”的工作格局,积极向领导汇报好争取大力支持,有效发挥司法联动作用取得联动单位配合,在建设过程中发挥主人翁精神“高标准、严要求”,按时高效地完成建设工作任务。二是法院要有作为。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目标是将其打造成为“有效解决执行难的中枢平台、联动执行的运行平台、整合执行资源的指挥平台、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信息平台和阳光执行的管理平台”的“五大平台”,全区法院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网上办案能力,保证11个重要节点及时准确录入执行指挥中心案件系统,实现执行信息依法公开、全面公开、主动向当事人公开,积极与当地银行、土地、车辆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力度,对无财产案件实行动态管理,对有财产案件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兑现生效债权。三是关键在运用。按照“边建设、边运用、边完善”的原则,全区法院要加大运用,真正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强大功能,解决执行难题,为法院执行工作服务。特别是在现阶段,要立足实际,服务基层,在实际运用中要鼓励大家多运用、多发现问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全区三级法院执行指挥系统,提高全区法院的协作能力,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使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本次会议是深入贯彻自治区高院罗殿龙院长关于抓好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重要批示、严格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陈敏院长工作要求的生动实践,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市各县(区)实际作出的具体安排部署,是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各基层人民法院纷纷表示要积极相应号召,全力投入建设,确保完成任务,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作者:余作才 陈竞超)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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