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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院长张学群代表谈司法公开

2014-03-13 14:28: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云南高院院长张学群代表谈司法公开

法院应敢于亮家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就是要确保司法公正,这是目标,也是底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代表称。

如何确保司法公正?张学群认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就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法院要敢于亮家底,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裁判文书上网是考验

近几年,云南法院积极探索,通过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厅,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围绕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司法公开。

云南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把深化庭审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来开展。全省各级法院根据各院的工作实际,每年挑选5至10件案子,开展庭审公开“阳光司法”活动。开庭的案件要围绕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涉及社会关注、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除了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外,还涵盖了执行、减刑假释、信访等案件。

2008年,云南省高院就开始探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总结,制定了相关规定,并在“云南法院网”设立裁判文书专栏,先后上网3429份。截至今年2月,全省法院共上网裁判文书12713份。

“裁判文书上网对法官是一个考验,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动力。”张学群称,裁判文书的公开,含义不仅仅是上网就了事,还隐含着对审判质量的高要求。“审判质量不高,写不出高质量的裁判文书;审判质量的高低,体现了法官的素质、能力和水平”。

在张学群看来,通过把裁判文书晒一晒,还可以发挥案例的类案指引作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督促法官增强裁判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增进公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正义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他认为,司法公开可以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和素质,法官的一言一行都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可以“逼”着法官把每次庭审开好,把每个案件审好,从而确保司法公正、杜绝司法腐败。

公正和权威缺一不可

张学群还建议,进一步研究司法自身的规律性,在强调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在维护司法权威上下更大功夫。

张学群认为,司法职能主要是判断性的,即裁决争端;司法制度的核心是审判。而审判、裁决争端的核心要义一是司法公正,二是司法权威,二者缺一不可。“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应当成为审判机关的有力武器,若缺少其中任何一种,就只能算是一种单刃刀,而两者齐备就是一把双刃剑,二者相辅相成”。

在张学群看来,法院作为司法职能机关要背靠司法权威之树,手握司法公正之剑,方能担当起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的使命。

他还特别强调“裁判公信力”,也就是说,除了判决本身的公正之外,还要足以使人们从内心确信裁判者是无私的、是有能力的、是公正的。“这种内心确信一个重要方面就来自于司法权威”。

“司法公正,既包括司法过程和结果要实现公正,还包括要相信司法是公正的,这里最需要的是司法权威的保障。”他说,目前,在法治建设中,往往容易忽略的是司法权威保障。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公正的建设方面,采取了有力举措,收效明显,建议下一步在司法权威建设上多下些功夫。

张学群还提出,要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争取尽早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通过牵住这个牛鼻子,牵引、带动其他各项改革。

中央提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是必须要牵住的牛鼻子。

“既然是牛鼻子,就牵一发而动全身,就能起到‘纲’的作用。”张学群分析,一方面要求我们要慎重动这个牛鼻子,另一方面也启示我们,既然是牛鼻子,抓好了就具有牵动性,早抓就早主动。“所以,要抓紧牵住这个牛鼻子,不然其他改革都很难见到实质性效果”。(记者王斗斗)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