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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司法体制改革迈入新阶段

2014-03-13 13:41: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日报 

    “支持珠海横琴、深圳前海等地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新的法院工作模式。”这是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改革方向。

    自2013年12月26日启动在全国率先推出的取消审判庭、实行法官员额制、主办法官责任制等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的横琴法院,将如何受理案件?如何审理案件?

    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关注的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相关机构设置已经完成,首批人员基本到位,将于21日起正式受理案件,并于近期召开首次法官会议,此前的改革构想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横琴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取消审判庭后,市民或企业可在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提交诉讼材料,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后案件的审理、裁判将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依法进行,院长或副院长不再对案件具有审批权。而在执行阶段,财产调查、控制、处分、拘留措施等执行实施事项由执行员负责,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以及决定执行管辖权的移转等执行审查事项则由法官负责。

    有专家表示,这些举措的实施将淡化司法机关的行政色彩,使机构和人员配置更加符合审判权运行的规律和专业化特点,提升法官在审判中的主体地位及职业化水平,为全国法院的综合改革探索经验。

    南方日报记者 吴为

    受理

    诉讼服务中心可一站式搞掂市民不用再频繁跑腿

    目前,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已正式任命了横琴法院一名院长、两名副院长和一名专职法官,横琴新区法院内设的“三办一局一队”中,审判管理办公室、人事监察办公室、执行局主要负责人员已经到位。

    在过去,基层法院的案件审理流程一般是由立案庭受理诉讼,刑事、民事、行政等专门审判庭审判案件、执行庭执行,在改革之后,横琴将不设审判庭,那么市民或企业如何办理诉讼业务?

    据悉,横琴法院近日已制定《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规程》(试行),案件审理的基本流程已经清晰。

    据横琴法院副院长曹如波介绍,横琴法院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将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为案件受理窗口,“市民和企业在诉讼服务中心递交起诉材料,法院经审查后将依法决定是否立案。”

    据了解,诉讼服务中心将提供全面的便民诉讼服务,起诉人在此一站式办理查询、咨询、立案、交费、复印、打印单据和递交相关材料等事项。

    此外,诉讼服务中心还将受理市民和企业的涉诉信访工作。“诉讼服务中心就是横琴法院的便民服务窗口,对当事人尽可能提供最优质的诉讼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审理

    不再由院领导审批案件裁决由独任法官或审判长签发

    横琴新区法院内部机构的重大变化不仅体现在案件受理上,更体现在案件的审理上。

    据介绍,在立案后,横琴法院将按照法官会议事先决定的《分案方案》进行分案,将案件移送法官办理。“市民和企业在横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的立案通知书等文书上将注明案件的编号、办案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有关案件审理的问题都可与他们联系。”

    曹如波介绍说,由于横琴法院不设审判庭,横琴法院的民事案件案号配置只设“民”字一种,不再区分民一、民二等字号,且所有案件案号配置都不可能再对应审判庭,将对应全院法官。

    在确定分案之后,将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我们受理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决文书将由独任法官签发;适用普通程序的,裁判文书由合议庭成员共同审核,由审判长签发。以前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通过行使案件审批权可以决定案件的裁决结果,但现在如果院长、副院长不担任独任法官和参加合议庭,将不能签发裁判文书,不能决定案件的裁决结果。”

    据介绍,过去法院确定法官办案任务、类型等审判事务的权力在院、庭领导手里,如今法官会议将担负起这一职责,“近期会召开横琴新区法院第一次法官会议,将讨论通过《横琴新区法院分案方案》,确定分案的各项规则。”

    执行

    执行员只负责执行实施事项执行审查事项仍由法官裁决

    法官不仅对审理案件负责,在执行过程中,法官的主体地位也将得到进一步突出。过去基层法院的执行庭不仅负责案件执行实施事项,还要对执行过程中涉案人提出的变更追加及异议作出裁决。

    据介绍,横琴新区法院执行局只设置了执行员,专门负责对财产调查、控制、处分、交付和分配以及罚款、拘留措施等实施事项,并不负责案件异议、复议、决定执行管辖权的移转等审查事项。

    “如果涉案人在执行中提出异议、复议等请求,可以到诉讼服务中心的窗口提出,这些事项同样将会流转到法官手上,由他们对执行过程中的执行审查事项作出裁决。”

    ●进展

    三办一局一队人员基本到位专职法官不隶属任何机构

    目前,横琴法院内设机构搭建已基本完成。按照司法去行政化的要求,横琴新区法院目前形成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人事监察办公室、司法政务办公室、执行局和法警支队这三办一局一队五个内设机构的建制。

    据悉,今年1月25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了横琴法院一名院长、两名副院长和一名专职法官。同时,市委组织部也已正式任命审判管理、人事监察办公室和执行局的主要负责人。三办一局一队的工作人员也基本到位。

    据介绍,按照横琴法院内设机构“三定”工作的安排,“三办一局”的第一负责人都是副处长级,法警大队大队长为正科长级。在五个机构下面都不再设立二级机构,法院机构设置得到大幅度精简。同时,横琴新区法院的专职法官不隶属于法院任何一个机构,专职法官是副处级。

    将向社会招5名专职法官院领导服务审判不干预办案

    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横琴法院院长和副院长都属于兼职法官。而根据“法官员额制”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职法官,所有专职法官都是副处级。

    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是横琴新区法院司法工作规则中的重要变化,院长、副院长都不再对法官审判的案件进行审批。

    据介绍,横琴法院探索司法工作规则的改革,是为了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精神,全院上下都是为法官依法公正办案提供保障,为司法工作服务的。

    “院长、副院长的工作分工也体现出服务审判而不干预法官办案的准则。”

    所有受理案件信息都上网不上网要向社会解释

    在落实独任法官办案责任的同时,如何在审判工作中保证法官办案的公正和廉洁?横琴新区法院从司法公开、流程监督、审判组织、纪律监督、错案追究等方面建立了五个监督机制,并探索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

    据介绍,横琴法院的司法监督机制建设力求高起点、严要求,将通过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分开和裁判文书公开三个司法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落实司法公开。

    “落实司法监督,就要强化司法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公开是最好的监督方式。三个司法信息公开平台要保证所有能公开的案件信息公开,不公开就是例外,例外就要向社会解释。”曹如波说。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坚介绍说,除法律要求保密或不公开的案件外,横琴新区法院今后审判案件均依法全程公开,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为避免人为干预办案,实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

    除强化司法公开外,横琴新区法院还将依照办案流程节点,强化流程监督,督促法官高效办案。此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独任法官或审判长可提请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强化审判组织监督。横琴新区法院将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建立完善法官违纪举报投诉机制,强化纪律监督。

    ●焦点

    如何与上级法院对接?

    横琴新区法院在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上已经完成了履职前的准备,但由于其机构与现在法院的内部机构存在较大差异,法院垂直管理系统中的工作对接也将出现重大的变化。

    据了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横琴新区法院司法工作规则改革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横琴新区法院与省市两级法院的业务系统对接工作已经完成。

    曹如波说:“由于省高院和市中院都设有专门的审判庭,我们每一个案件在立案编号后,将以横琴新区法院‘审判团队’的名义提交到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的信息平台上。”

    “在不设审判庭情况下,每个案件的‘审判团队’实际上是取代原审判庭的分案单位或办案单位,它包括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组合,以法官为主体地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法官领导、指导下工作。”

    除立案信息平台对接外,横琴新区法院新机构与上级法院机构的工作对接也已明确。审判管理办公室将对接上级法院审管、立案和司法公开等工作,人事监察办公室将对接上级法院的政工和监察部门,司法政务办公室则对应上级法院的财务、后勤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链接

    横琴法院机构职能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负责案件质量管理、流程管理、审判态势和司法统计工作;负责诉讼引导,立案登记,诉讼资料收转,诉讼费缓、减、免办理,案件排定等立案服务工作;负责涉诉信访和司法救助工作;负责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工作;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和法官会议的日常工作。

    司法政务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办理有关会务及接待事务,督办有关重要事项;负责文秘、文印、机要保密、印鉴的使用管理和档案图书等工作;协助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性材料及信息简报编写,收集、编撰本院工作大事记;负责该院物质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审判法庭建设;负责诉讼费管理、财务等工作;负责司法鉴定及其他专业性技术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调研及其他事务。

    人事监察办公室

    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机构编制、表彰奖励、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和合同制人员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实施,查处违反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案件,负责处理控告、检举该院工作人员违纪的来信来访及申诉,负责上级政工纪检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相关业务的调研及其他事务。

    执行局

    负责执行该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负责执行该院做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负责执行上级法院交办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其他任务;负责相关业务的调研及其他事务。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管理该院司法警察和司法警务工作,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和押解有关人员、开庭审判值庭和参与执行等工作,负责本院警卫安保工作,保管枪支、弹药和械具;负责相关业务的调研及其他事务。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