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检察长在回顾2013年检察工作时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司法解释,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10540人,同比上升29.5%。这一数字背后,表明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
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官和公安人员在案发市场走访
病死猪屠宰现场气味刺鼻难闻
2014年1月27日,苏阿通、张秋和等5人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非法经营罪,被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二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而在该案判决以前,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已向龙文区法院提起公诉7件16人、报送漳州市检察院起诉2件12人,28名被告人均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林财福、林国宗被漳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一个涉案人员跨闽、粤、鲁三省,涉案病死猪肉和地沟油近1000吨,在收购、屠宰、储藏、销售、运输、购买等各个环节的系列犯罪共10件33人被彻查。
龙文区检察院从该案中发现违法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2条,立案侦查滥用职权职务犯罪1件1人。
一条新闻,检察官盯住线索
“到市场上买肉可要小心啊,冰冻的最好不要。”2011年下旬起,福建省漳州市区的老百姓挎上菜篮子到市场时,心里头总觉得不踏实,因为街头巷尾不时有人在谈论,九龙江上经常漂浮着成片的死猪,现在吃的肉很多是病死猪肉。
2011年底,漳州市里的一家新闻媒体首先爆料:卫生检疫部门在市区数家有名的小吃店和大排档发现病死猪肉及制品。
当群众议论纷纷时,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光立即召集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们,反复观看这一新闻报道后说,“快春节了,老百姓连猪肉都不敢吃,这个年怎么过得好?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检察机关理应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
针对老百姓担心的猪肉问题,龙文区检察院迅速与龙文区公安分局沟通联系,建议在相关区域安排线人和布置警力进行重点监控,确保老百姓能吃上放心肉。
面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诱人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2012年春节刚过5天,这个系列案件的浮标终于抖动了。
引导侦查,寻找蛛丝马迹
2012年春节的假期还没结束,按照闽南人的风俗,大家都在走亲访友。正月初五的那一天傍晚,龙文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再兴正陪着家人在亲戚家里吃饭,突然手机铃声响起。本以为是朋友来电话的寒暄问候,可一看来电显示的是漳州市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所长郑溪明的名字,他心里一嘀咕,不会是有什么突发情况吧?
“有群众举报,在九龙江北溪科坑河堤上发现有人在屠宰病死猪,我们正在赶往现场,请报告你们检察长,是否派员提前介入?”郑溪明在电话里简要介绍了情况。
陈再兴一听,容不得半点马虎,立刻向分管检察长报告,得到领导同意后,骑上自己的摩托车赶赴案发现场引导侦查人员取证。
案发现场,公安机关已经当场控制了3名涉案人员。在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下,取证工作进展很顺利。
取证完毕后,现场还有一大堆的污秽物刺鼻难闻。为了不污染九龙江的水质环境,公安机关赶紧将现场又脏又臭的屠宰残留物清理干净,尽管戴着口罩,但公安干警在清理过程中还是恶心得呕吐。
在旁边围观的村民纷纷指责犯罪嫌疑人的心太黑:“这种猪肉都拿到市场上去卖,咋不摸摸自己的良心呢!”
在临时搭盖的宿舍里,细心的检察官发现宿舍床下的两块砖头间夹有一本笔记本,便立刻让公安机关技术人员进行提取,并由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打开笔记本一看,案件涉及的运输车辆的牌号和联系电话赫然在列。
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去制作了3名犯罪嫌疑人的笔录。针对公安机关的讯问,嫌疑人极力回避问题,都是一问三不知。
“犯罪嫌疑人不想主动供述,那么从口供突破案件的想法必须改变。”陈再兴说。
检察官立即协调公安干警对辖区群众进行实地走访,通过调查了解到,进出辖区的货物基本上都通过高速公路运输,而厦蓉高速公路漳州北站就在龙文区朝阳镇。那么,这些运输病死猪肉制成品的车辆走高速公路的可能性非常大。检察官马上建议公安机关立即调取高速公路录像视频、电子磅单,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电话通讯记录,从中深挖犯罪,找出购产运销等环节的涉案人员。
严格审查,追捕追诉18人
在公安机关的努力侦查下,案件取得重大进展,从2012年2月至6月,公安机关先后向龙文区检察院移送批捕系列案件共9件15人。
经公安机关查实,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流程一般是:先在某地设立病死猪收购场,向他人收购病死猪,而后由专人负责屠宰病死猪,将病死猪剖腹取出内脏用于鱼塘作鱼饲料,将冰条装进病死猪的腹部后运输至外地。
系列案件中部分事实侦查完毕后,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侦查监督科检察官收到案卷材料后,在审查时发现,制售病死猪肉的犯罪团伙规模庞大、组织严密、人员相对固定,有人负责屠宰,有人负责制作,有人负责销售,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组织团队。
那么,团伙犯罪中的其他人员去哪儿了?是否存在漏犯问题?
面对这样的疑问,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要求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抓住漏网之鱼。
2012年2月7日,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费孟春等3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检察官紧盯病死猪肉来源和去向两个关键问题,重点突破这个系列犯罪中的运输一环。
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时,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李小宜的女儿在市区某中学读高三,李小宜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即将参加高考的孩子,主办检察官及时和学校取得联系,帮助李小宜的女儿缓解压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
当检察官再次提审她并告知她这一情况后,李小宜主动供述了山东省的驾驶员朱刘赞涉嫌多次运输病死猪肉等情况。根据这一线索,检察官迅速突破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建议公安机关查清运输环节的相关犯罪行为,追捕漏犯3人。
公安机关对系列案件中部分涉案事实侦查完毕后移送龙文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2年4月12日,检察院公诉部门检察官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有溪等2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在不经意间提到有个姓吴的买家。检察官立即改变讯问策略,简化了常规的案情核实,重点讯问买卖环节的细节,最后发现广东省的吴汉烈涉嫌购买数量较多的病死猪肉,存在重大嫌疑。
获取这一线索后,公诉科检察官主动与侦查监督科和公安分局法制科进行衔接,先后提审张炳辉、阚秋莲等5名犯罪嫌疑人,讯问买卖环节细节,收集到销售环节涉案人员的犯罪证据11份,并依法对涉案人员予以追诉。
2012年5月6日,公诉部门检察官在提审犯罪嫌疑人卢洪刚等3人屠宰病死猪肉案件中,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交代,林财福、林国宗、陈志强才是幕后老板,在屠宰病死猪肉案件中起主要作用。
但实际上,屠宰病死猪肉案件发生后,检察院在该案提请逮捕时已建议公安机关追捕林财福、林国宗、陈志强,但3人久未到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再次发出追诉意见书,要求尽快将林财福、林国宗、陈志强追捕归案。
2013年5月,龙文区检察院针对该起病死猪肉系列案,梳理了一份未到案人员名单,发出2份督捕函,要求公安机关加大追捕力度。因部分案件是公安部督办,龙文区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开展追捕工作。
经统计,本次系列案件中,在批捕阶段,检察院追捕15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追诉漏犯3人。
漳州市、龙文区两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通过历时八个月的奋战,系列案从提请批准逮捕的9件15人,战果扩大到10件33人,确保了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
进村走访,滥用职权罪责难逃
面对情节如此恶劣的系列犯罪,检察官产生新的疑问:病死猪何以能轻松流入不法分子手中?本该堵住病死猪收购源头的监管何在?
龙文区检察院通过巡回检察的工作方式,加大对“两高”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充分参与,听取群众建议和意见,将查办渎职犯罪与服务关注民生、开展犯罪预防和参与社会综治有机融为一体。
在走访中,检察官获悉在收购环节从事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许克吃未按规定销毁病死猪,而是利用工作便利,将禁止流入食用环节的病死猪私自卖给他人。
得到该线索后,龙文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立刻行动,前往公安机关和镇政府调取相关材料,全力查处窝案背后的渎职犯罪,促进全案深挖细查。
后查实许克吃利用担任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管理员的职务便利,多次擅自将收集到的病死猪销售给他人屠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政府声誉,损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
2012年8月2日,龙文区检察院将许克吃以滥用职权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起诉至龙文区法院。
2012年10月25日,被告人许克吃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龙文区检察院为了推进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建设,以专项行动带动整体法律监督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打击“病死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问题,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屠宰加工经营病死猪行为,切实维护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法治的眼光洞察新闻,用缜密的思维审查案件,从监督的站位追查犯罪,存不泯的良知保护民生,这是检察官的职责所在。
“九龙江上最近水变清了,也看不到死猪漂在河里了,我们又能到江里游泳啦。”九龙江畔的村民终于高兴地盼到了母亲河恢复清澈的这一天。(赖青汗 蒋威 潘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