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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讲方法 开门纳谏显诚意

2014-03-13 10:07: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法院网 

  3月5日,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按照1:1的民汉比例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板房沟人民法庭召开座谈会。诚恳征求县法院党组在“政治坚强”和反“四风”方面;法院整体在审判执行、作风、民族团结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介绍了县法院去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后,受邀代表畅所欲言,对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一致对该院在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前就提前做好做足功课,广泛征求意见予以高度赞赏。

  代表们围绕该院能否进一步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加大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宅基地买卖等法制宣传,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共计10条意见和建议。

  接着县法院院长马天全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具体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并有针对性地介绍了2014年法院重点工作,让大家更加明确县法院工作改进方向。

  创新服务方式,推行“诉调结合”。积极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继续与县司法局签订协议,协调其派员到永丰渠人民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协助其成立人民调解室。及时在诉前疏导群众情绪,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减少群众打无谓官司。另外为方便辖区少数民族农牧民诉讼需要,组织力量编纂汉哈双语《诉讼指南》,送达当事人,方便其准确、详细地了解打官司的流程、内容和事项,做到明明白白打官司。

  坚持巡回审判制度。明确规定今年人民法庭巡回办案数不得低于收案数的20%,每月到巡回办案点不少于两次,主要在高发类型案件辖区内开展,真正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在庭审现场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进一步加深群众对触犯法律危害性的认识,营造知法守法氛围。

  加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宅基地买卖等普法专项宣传。结合法制六进工作,利用巡回审判车,在辖区开展普法宣讲、印发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向广大农牧民群众普及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拉近公众与司法的距离,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强化措施,讲究方法,确保执行效能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规范内部执行管理,要求执行干警树立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通过建立创新机制体制,避免机械办案,对涉及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拆迁安置等民生类案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优先执行,实现执行工作良性高效循环运转。

  建立法庭公开日及院领导下基层和法官“下沉”村队机制。每月确定1天为法庭开放日,让百姓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了解法官,提升法院法官司法公信力。实施院领导下基层和法官“下沉”村队机制,主动走访服务对象、就近解决化解当地纠纷,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和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切实服务当地群众。(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万潇潇)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