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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接地气 顺民意 见实效

2014-03-13 09:34: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图为山西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现场。本版图片均由山西高院提供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山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倾听人民群众心声,顺应人民群众需求,始终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感受到法律阳光的温暖,使亲民、爱民、护民理念贯穿司法全过程,使各项审判切实做到“接地气”、“顺民意”、“见实效”。

  接地气:摸清群众的真心期盼

  审判工作要真正做到“接地气”,就必须了解和找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找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最普遍、最重要、最根本的司法需求。为了找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关切点和期望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首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在严格依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开展活动的同时,立足法院职责特点,把改进作风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结合起来,坚持开门搞教育,开门搞活动,先后15次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调查表400余份,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当事人和党政相关部门、下级法院等不同层面听取意见建议,梳理后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了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清理久押不决案件、正风肃纪等专项整改。

  根据人民群众的反映和期盼,进一步规范立案管理,简化审批手续,立案审查当天受理率达到92.3%,同比上升4.7个百分点;

  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持续破解信访难题,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赴省进京滞留访、越级访的百日攻坚活动,消化信访积案511件,全省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21.7%;

  针对一些诉讼参与人的困难情况,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工作,简化救助审批程序,全省法院累计缓、减、免交诉讼费3610案2719.95万元;

  针对一些办案人员在审判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了3次专项检查,通过明察暗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纠正了一些法院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庭审行为失范、纪律作风散漫等问题,努力让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显现在审判工当中。

  顺民意: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审判工作要真正做到“顺民意”,就必须找准法院工作与群众需求的契合点。为了解社情民意,增进群众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打造司法为民载体,山西高院部署开展了“密切联系群众,司法为民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组织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纠纷多的地方去,搞调研、察民情、讲法律、解纠纷、送温暖、办实事。全省三级法院累计走访、回访案件当事人11589人次,通过面对面答疑解惑,现场化解矛盾纠纷1632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867件。

  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完善法官驻村驻社区等制度,直接让法官联系点“落户”基层,让司法服务“住在”百姓身边。各基层法院依托联系点以案讲法、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共指导培训民调人员3500余人次,开展巡回审判8932次,密切法院、法官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全省325个人民法庭作为各基层窗口单位,承担了全省法院案件总量的1/5,为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基层组织的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司法服务。

  见实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审判工作要真正做到“见实效”,就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年来,山西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案件310件,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妥善审理涉及劳务合同、医患纠纷、工伤、教育等社会保障类案件6462件,财产权属、财产损害、相邻关系等所有权纠纷案件6822件,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转让、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1158件,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权益;依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山林权属、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等涉农纠纷案件673件,维护农民权益,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在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等普通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中,引导当事人通过速裁程序或调解、和解、仲裁等方式解决问题,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43%,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一审行政案件和解率达19.75%,同比上升1.76个百分点,力促案结事了,减轻群众诉累。

  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和生产、生活的安全感,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方面。山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活动,严厉惩治坑害投资商、创业者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行为,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425件,判处罪犯28522人,其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203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少年审判工作,判处未成年罪犯1001人,对其中498名处以非监禁刑,同比上升45.61%;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2529件,同比下降20.42%;依法向管制犯、缓刑犯发出禁止令,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做好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向企业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司法建议779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民事、行政审判中,进一步加大了涉诉矛盾源头化解力度,对征地拆迁、劳动保障、医患关系、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重点领域多发性纠纷,实现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对接,促进矛盾的实质性解决。各类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9.13%,同比上升1.91个百分点。

  保障无罪者不受法律追究,是人民法院保护人权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山西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坚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确保法律适用的一致性、统一性和公正性。正确把握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尊重和保障人权,为316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对12名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公正平等的经济环境,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大使命。山西法院注重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等功能,在妥善处理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进程中常见多发、涉及面宽的融资借贷、合同违约、项目转让、知识产权、工程建设、土地流转等纠纷的同时,强化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交易的责任,严肃制裁不讲诚信、恶意欺诈、扰乱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等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诚信环境。全省共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134725件,同比上升19.87%,涉案标的额达147.08亿元。

  为破解执行难,山西高院积极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数据库,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批公布了794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对16名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司法制裁,实现对潜在失信者的有力震慑。全省法院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36436件,同比上升13.81%,实际执行率77.26%,执行标的额达123.89亿元。全省法院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督促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执结案件630件,标的额6.2亿元,维护了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记者 段艾生)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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