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14年2月中旬,广东全省法院1179件未结涉民生执行案件,已经执结832件,结案率为72%,执结金额8987万元。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底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10类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广东法院积极响应,将活动命名为“暖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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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保农民工兄弟拿到工资
在“暖阳行动”中,我省各级法院利用已经建成的存款、车辆、工商等15个信息查询系统,让“老赖”无处可躲,春节前基本将500余宗涉农民工案件执结。
2014年1月22日,春节前一周,原梅州市兆辉煌陶瓷有限公司的281名职工高高兴兴地从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手中接过被拖欠了近一年的工资。在法院执行法官的多番努力下,长期难以处置的被执行财产终于被灵活变现,81万元工资款赶在春节前送到了农民工兄弟的手里。
“终于领回了被欠工资,可以过个开心年了!”领回了4.2万元被拖欠工资的唐先生兴奋地说道,“感谢法院积极想办法化解执行难问题,维护了我们的权益。”
据了解,2014年新年第一周,广东高院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利用春节前20天左右时间,加大力度对未结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确保农民工兄弟及时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能够顺利回家欢度农历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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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赶到机场将度假的老板控制
2014年2月3日,正月初四上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接到白云机场通报,因拖欠工人工资而被限制高消费的广东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将携妻儿飞往哈尔滨度假,法院执行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将李某控制。在被告知拒不履行判决将被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后,被执行人李某在高压之下立即多方筹措款项,当场偿还工人工资16万余元并承诺在3个月内一定向工人清偿经济补偿金。当天下午,执行人员就将款项支付给了工人代表。
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底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广东全省法院执行部门共对41名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11人予以罚款,限制出境100余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561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70余名。各级法院执行部门春节期间都安排专人值班,始终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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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
2014年1月14日,四川农民工黄某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尽心尽力”八个金色大字的锦旗郑重地交到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手里,以感谢执行局公正高效办案,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黄某2013年3月在惠州市某工地施工时发生工伤事故,因被执行人惠州大亚湾某实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黄某于2013年12月30日向大亚湾区法院申请执行。该院立即启动弱势群体案件优先执行、快速执行机制,快速处置被执行人账上的存款,于2014年1月6日将案件款全部扣划到法院账户,并立即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从立案到执结用了不到10天时间。
“涉民生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往往都是法律水平不高、自我权利保护意识不强的社会弱势群体和底层群众,尤其需要法院对于其诉讼权益的主动保护,防止因诉讼程序问题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许佩华告诉记者。广东法院通过主动移送执行、主动告知法律法规、主动公开执行进程、主动查控被执行人、主动处置分配执行财产等措施,力求为弱势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主动司法服务,搭建“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方便当事人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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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成为“网络拍卖”的直接受惠者
中山第一法院执行的李康永等65人与被执行人邓某、邓冬兰劳动报酬纠纷案中,老板邓某一走了之导致工人工资失去着落。而邓某的妻子邓冬兰也被诉为被执行人,邓冬兰名下的位于中山市沙溪镇岐江公路云汉路段的房产依法进入变现程序。但是,传统模式下的房地产的拍卖很难预见其成功率;对比今年位于该镇区的汉基花园小区的变现数据:
共拍卖2套,但前2次拍卖均流拍。若一拍未成功,工人们春节前将难以受偿,生活难得到保障。
此时,恰逢中山一院网络司法拍卖正式在淘宝网平台上线,为最大限度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全力保障涉民生案件的顺利执结,该院决定将涉案的房产作为首批网拍标的,为工人们争取最大权益。1月14日上午10时,涉案房产以30.39万元的起拍价正式开拍,很快就吸引了6名买家报名竞买。在一天的竞价周期内,该房产历经9次延时,15次竞价,最终以37.39万元的最高竞价拍卖成交。
1月17日上午,60名工人的代表李康永等为中山一院送来了锦旗,并坚持将感谢信粘贴在执行局门口,对该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竖起大拇指。
对话
记者就此专项行动采访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许佩华及执行局副局长任宗理
记者: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哪些属于“高消费”?“高消费”又会面临什么处罚?
许佩华:关于“高消费”,最高法院2010年的司法解释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办公场所;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等等。
按照该规定,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的,将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有关单位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仍允许被执行人高消费的,法院也可以依法对其追究包括罚款在内的法律责任。
记者:能否简单介绍一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措施及效果?
许佩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就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向全社会公布,将失信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进行通报,从而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等方面受到限制,迫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这项措施能够有效压缩恶意讨债者的生存空间,对失信被执行人来说是很严厉的惩戒措施。
目前,省法院已经与发改委、工商、国土、住建等部门共建被执行人失信惩戒机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资、置业、新项目审批、信用评级。同时,将恶意逃债的失信被执行人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融资贷款,促使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全省各地法院充分发挥失信惩戒机制作用,让“老赖”寸步难行。如揭阳中院将一宗案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限制被执行人融资贷款。通过实施该项举措,促使该案被执行人主动还债1.2亿元。
记者:司法救助是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一项重要保障,能否谈谈我省具体的做法?
任宗理:在执行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的案件,我们会予以重点关注。一方面执行人员会耐心听取申请执行人的陈述,认真调查被执行人家庭困难情况是否真实。另一方面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我们将及时做好核准工作,及时发放救助款。
目前,全省司法救助资金有限且分布不平衡,司法救助资金的公平分配问题也是我们日后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我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以来,采取司法救助措施的案件447件(全省所有司法救助案件),被救助人员761名,救助金额达2063.09万元。
声音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看到广东法院执行工作,特别是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骄人成绩,我作为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感到非常自豪。从执行数据上看,广东法院以占全国二十分之一的执行力量,执行了占全国十分之一的案件和标的额,执行人员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我们广东的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逐年上升,执行工作成效显著。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过程中,许多执行干警春节期间加班加点,例如天河法院干警大年初四还在机场查控被执行人,让我很感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昭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梁凤仪:看到广东法院在执行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尤其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感觉很鼓舞人心。国家要打造新型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就必须着力打造社会诚信体系,这是很艰巨的任务,但我欣喜地看到广东法院在这方面有了重要突破。在这次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广东法院打造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执行精细化管理、被执行人信息社会共享等创新机制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希望能继续深挖内潜,通过联动机制和信息技术提高被执行人财产查控能力,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