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监督者必受监督”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各项监督措施,大力开展检务公开活动,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深入推行“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印制《检务公开管理办法》,强化制度保障,并积极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涉农职务预防月等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建立检务公开大厅和案件公开查询等制度规定。逐步实现除法律法规规定保密的情况外,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结果一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积极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建立高标准全国业务系统统一应用平台服务大厅,全部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程序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质量网上考核的网络办案机制,各类案件全部上网办理,实现了办案零差错、零超期、零上访,案件网上办理100%、批捕准确率和起诉准确率100%、法定时限内办结率100%的工作目标。
不断加大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对自侦案件、不捕不诉等案件必查、其它案件按10%比例抽查的制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严格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考核监督,实行法律职务身份人员一人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办案效率、工作作风、培训考核以及办案干警在办案中的突出业绩和差错情况等,执法档案作为衡量工作、考核干部、检验队伍的重要依据,从而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