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 “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精神正在葫芦岛破题。在院长杜俊峰自去年底开始的不懈努力下,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初步构建起了落实这一精神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3月起,旨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去行政化运行机制改革,由该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实施。此项改革让优秀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将促进司法阳光运行,全面提升司法社会公信。该院是经省高院批复授权,经最高法院同意的省法院系统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改革前,法院内部的审判权运行按照行政化模式管理,存在合议庭“合而不议、议而不决”、审委会“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请示、错案追究制度不能得到落实等情形,承办法官应对案件质量负责,却没有定案的权力,而副庭长、庭长、副院长等有权通过行政手段改变案件定性,却不需要承担办错案的责任,种种弊端严重影响司法公正。葫芦岛中院打破以往以审判庭、执行庭为单位的审判组织结构,将原来的13个审判、执行业务庭分解成27个合议庭,一个合议庭就是一个审判庭,除法律规定的极个别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外,其他案件由合议庭审理裁判,法律文书由审判长签发,案件质量由合议庭终身负责,权责一致。法院领导只对自己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负责,不得随意干涉其他案件的审理,不得签发其他案件的法律文书。新的审判权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扁平化,把过去以庭室为单位缩短成以合议庭为审判单元,将审理权和裁判权统一,减少以往层层审批对独立审判的行政化干预,审判长直接对法院领导负责,缩短了管理链条,提高了案件审判效率。
新机制下的审判长从优秀法官中竞聘产生。该院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过问案件登记备案制度、案件审判程序留痕机制,确保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科学界定法官办案责任,确保法官非因法定原因不受责任追究;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法官等级、职务职级等政治、经济待遇。律师宋宇认为,改革将有效避免出现由职务级别高低决定审判结果的现象,提升法官的职业荣誉感,促进法官加强学习,审判团队迈向职业化、精英化、专业化。
为确保案件审判质量,该院建立了新的案件评查追责机制,用审判权监督审判权,即申请再审案件、瑕疵错误案件、信访案件、当事人举报案件均由实体审查合议庭用审判方式进行裁判、评查和责任认定。他们组成程序评查合议庭和实体评查合议庭,对案件开展评查。程序评查合议庭负责审(执)结案件的常规评查和审判工作专项评查;实体评查合议庭负责涉及当事人信访、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实体处理部分以及基层法院反映问题案件评查工作。评查采取合议制,以书面审为主,特殊情况可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询问案件当事人或组织召开听证会。该院将定期通报评查情况,向有关单位反馈评查结果。该院还进一步完善法院现行的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及改发案件错误认定等相关制度。审理上诉、再审案件的合议庭除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审理、作出裁判外,还对原审法官或合议庭在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该院还建立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法官的评价机制。
为深度优化配置审判资源,该院建立了严格人员准入和淘汰的管理机制,倒逼审判质效提升。将法官员额制纳入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建立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对法官个人考核与对合议庭整体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对法官审判业绩、审判能力、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对员额法官实行末位淘汰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法官选任、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依据,倒逼审判质效提升。该院年终将对合议庭进行绩效考评,对排位在后3名的审判长进行免职,由竞聘产生的新审判长接任。
该院还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聘请与人民法院有工作联系的人大、政协、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专业律师,通过通报审判情况、旁听评议庭审、评比法律文书、开展明察暗访、参与信访化解等多种形式对合议庭审理案件质量、法官工作作风、法官职业道德、社会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价委员会开展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提高法院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赵 孛/本报记者/翟新群/李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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