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检察系统代表与网友交流
强化法律监督 提升司法公信力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今天组织中国人大网、人民网、新华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的网络访谈。四位来自检察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基层检察队伍素质、杜绝冤假错案等话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坚持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监督并重
修改后民诉法拓展了民事检察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方式,强化了监督手段,对进一步规范民事检察工作、提高执法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由于民事案件比较复杂,老百姓反映的司法机关执法不公的问题也集中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因此,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非常重要。”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代表表示。
杨克勤建议,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坚持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诉讼监督并重。积极构建“大民行”工作格局,将民事诉讼监督与反贪、反渎等检察职能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正确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沟通,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办理,提升司法公信力。
努力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水平
加强法律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陕西省凤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喜玲代表坦言,基层检察院目前普遍面临办案力量不足和人才流失的问题,这对干警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有一定影响。
周喜玲建议,在基层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方面,今后还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稳妥地落实好各项检察改革措施,确保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二是结合今年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取信于民。将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起案件中
维护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永恒的主题。在河北省邯郸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代表看来,检察机关追求公平正义就是要在办案过程中尊重事实和法律,注重证据和程序,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执法办案体现出法律之威、法律之严。
提起公诉工作,贾春梅认为,一名合格的公诉人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在办案中要落实好捕诉衔接机制,认真审查证据,提高办案质量。一旦发现侦查违法情形要及时纠正,发现遗漏罪犯或罪行的,应依法追捕追诉。此外,要进一步强化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通过量刑建议、抗诉等手段,确保审判活动公平公正。
多手段防范冤假错案
“对于法律信仰和司法公信力而言,发生冤假错案是一种毁灭性的力量。”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代表认为。
游劝荣介绍说,湖南省检察机关近年来通过四大举措防范冤假错案。一是转变执法理念,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二是湖南省检察院对近五年发生的无罪判决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逐案评审,分析无罪案件的基本情况、特点,多角度全面查找检察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细化防止冤假错案制度措施。三是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重视依法核实和排除非法证据。四是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法律适用关,确保死刑案件质量。(徐日丹/图片摄影 记者程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