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传承勇为精神 构筑平安辽宁

2014-03-11 15:50: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日报 

    核心提示

    回顾见义勇为英雄史册,一张张平凡面孔折射出正义光芒,一个个英勇身影瞬间定格成永恒。在辽沈大地上,多少见义勇为英雄前仆后继,让传统美德薪火相传,传递着温暖和力量。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他们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作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正义和社会治安,捍卫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可歌可泣、充满正义的诗篇,正能量的凝聚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更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辽宁精神”作出了重要贡献。 回顾见义勇为事迹辽宁英雄辈出

    近年来,辽宁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和先进分子,他们匡扶正义、惩恶扬善,面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勇敢与犯罪分子搏斗,面对危险灾害舍己救人,谱写了一曲曲震撼人心的壮丽凯歌。

    近日,在我省第十六次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先进群体表彰大会上,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8位见义勇为英雄获得表彰,省政府追授朱思洋、国伟鹏“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授予刘洪江、王喜阳、国宏彬“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刘玉昌等8人“辽宁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以谷海山为代表的勇救落水儿童群体、以吕依强为代表的勇救落井儿童群体、以郭廷涛为代表的勇斗持刀抢劫供电所歹徒群体、以魏振彪为代表的冒险在公路上救援肇事车辆伤员群体获评“辽宁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并奖励28位见义勇为人员188万元奖金。

    这次受到表彰的28位英雄尽管年龄不同、职业不同、身份不同,但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为救他人都表现出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年仅18岁的朱思洋年龄最小,但为了救别人,他勇敢地与劫匪搏斗,不幸永远倒在了血泊里;35岁的沈阳市于洪区沙岭镇村民刘洪江为了在煤气爆炸中救助邻居,全身85%被重度烧伤;作为一个心脏刚做完支架的病人,58岁的新民市红旗乡农民赵铁山仅凭一己之力却救起了九口人和一头驴……28个平凡人的身上发生的见义勇为事迹,每一件都那样让人震撼和感动。

    事实上,在辽沈大地,像28位见义勇为英雄的人士不胜枚举。据不完全统计,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到2014年1月末,我省受到地方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达3030人,其中69人牺牲,68人致残;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已有35位见义勇为英雄受到全国见义勇为表彰,7人受到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单独表彰。 重视精神传承保护程度逐步提升

    从去年开始,关于“大爷摔倒扶不扶”的问题的讨论一直持续不休,如何保护见义勇为者,让传统美德不断传承弘扬日益引起多方关注重视。

    为了不让见义勇为英雄“流血又流泪”,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各级党委、政府也给予大力关注支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积极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帮助。去年,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进一步提升了见义勇为行为保护支持力度,见义勇为者的表彰奖励额度最高达到120万元。与此同时,全省还深化对《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全力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认知和学习,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全力营造崇尚正义、追求崇高的社会氛围,示范引领全省人民向见义勇为的英雄学习,使这种正义之举、英雄壮举在辽沈大地蔚然成风。 发展见义勇为事业构建平安辽宁

    作为见义勇为事业发展较早的省份之一,辽宁见义勇为事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1991年我省在全国较早制定相关条例;2006年第一个对条例进行修改;2012年4月下旬到9月中旬,我省对《见义勇为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成为全国第一个对相关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的省份。

    作为一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崇高事业,我省将继续鼓励和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推进构建平安辽宁。据悉,全省将继续加大对见义勇为负伤致残、牺牲人员的优抚力度,建立完善的医疗救护绿色通道,对见义勇为人员因伤残、牺牲导致个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各级部门将完善相关政策给予特殊照顾,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坚决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的发生。今后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竭尽所能为见义勇为事业办实事、解难题,始终做到真心关爱、真情帮助,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实现科学发展,扩大见义勇为效应,让人人争做平安辽宁建设传播者、实践者、捍卫者。与此同时,我省已将见义勇为工作列入年度综治考核,进一步建立完善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帮助见义勇为人员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