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法律范围内给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提供更为贴切的司法服务,从3月至5月期间,河南省洛阳市两级法院按照省法院部署,将开展三个月的“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效果,洛阳市两级法院将积极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侵害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延伸司法服务,主动协调解决“三留守”人员的实际困难。要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妇联、关工委、教育、劳动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多方面的支持,使保护“三留守”人员的活动得到健康可持续开展,建立健全保护“三留守”人员的长效机制。(记者郭富昌特约记者石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