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重庆

李钺锋委员:强化侦查监督防冤假错案

2014-03-10 09:42: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今日(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钺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防止冤假错案就必须进一步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

近年来发生在我国的冤假错案如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张高平叔侄强奸案等,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李钺锋委员认为,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特别是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等行为,是造成冤假错案极为重要的因素。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甚至还存在缺位的现象,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及时监督纠正导致冤假错案的侦查行为。

李钺锋委员提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是检察机关在防止冤假错案方面的法定职责。为此,他在《关于依法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 及时监督纠正导致冤假错案的侦查行为的提案》中建议,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或者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以下内容:

建立检察机关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的机制。非法插手经济纠纷、为他人追款讨债而违法立案等现象在实践中确实存在,有的案件并不进入检察机关审查环节,社会各界要求把这种情形纳入法律监督的呼声较高。在过去司法工作中,检察机关也依法监督纠正了一批此类案件。因此,通过法律进一步确立检察机关对“违法立案”的监督机制,是完全有必要的。

检察机关应该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监督动态化、全程化;明确对侦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的程序和要求;坚持重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在引导侦查取证时,特别注意监督侦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况,包括对苗头性问题、潜在性问题、不规范侦查问题,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加大依法纠正侦查违法行为的力度;强化侦查活动违法的跟踪监督工作,完善对纠正违法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的权威和效果,提升执法公信力。

(记者曹丽辉)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