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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波:不知明天生死办好今日案件

2014-03-06 09:15: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尽管每3天就要透析一次,但他仍然坚持工作在审判岗位。41岁的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孙波,用生命、执著、顽强书写着自己的人生,用公平、公正、公心诠释着责任的真谛。

  常年超负荷工作,身体严重透支,孙波终因劳累过度,致使双肾衰竭。然而,病魔没有打败孙波生命不息、办案不止的钢铁意志。

  今年年初,在审理鞠海波等9人犯罪团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时,他拖着虚弱的身体坚持开庭,及时审结此案,感动了同事及双方当事人。“我不知道明天是否还活着,但我还是要办好今天的案件。”孙波说。

  国家新法律法规一颁布,院里第一个学深学透的一定是孙波。即便在换肾手术和透析期间,他也始终坚持学习。为办好非法集资案,他利用工作之余,搜集了全国各地的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党和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编辑成册,供自己查阅和同事办案参考。

  由于历史原因,鹤岗中院曾积压刑事案件66件,孙波毅然承担起清积这份重担。面对只有4个月期限的66起案件,他连续20多天吃住在单位,仅用3个半月就高质量地审结66起积案。

  从事审判工作18年来,他先后参与审理刑事一、二审案件900余件,在他主审的410起案件中,无超审限、无改判和上访缠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98%。

  面对近百万元的两次换肾手术费,他从未向组织伸手张口;身处诱惑,他一尘不染,坚信“身正则不阿,志清则不惑”;他视钟爱的审判事业为生命,坚守着以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为己任的职业操守。

  2012年,孙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3年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并荣记个人二等功,被最高法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记者孟绍群)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