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37个“民主法治村”和14“民主法治社区”进行了联合表彰。此前,锦州市已有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1个,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本次对“民主法治村”的表彰,是从“示范村”向“法治村”的推进,标志着我市农村和城区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全市法治创建工作正不断走向深入。
“六五”普法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关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城乡社会生活服务体系为目标,广泛开展了以完善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为重点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城乡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村和城市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滨海新锦州的平安和谐、城市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赵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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