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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万山法院向审判长“放权”“去行政化”破冰

2014-03-05 11:12: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从3月1日起,贵州铜仁市万山区法院以民事审判组为试点,逐步推广“审判长负责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现了权与责的统一,点破了审判权运行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行政化问题。

此前,由于法院内部的层级管理和呈报审批制度,导致了司法裁判的责任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也引发了外界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质疑。这种行政化的审批模式,既违背了司法的亲历性原则,也不符合审判的独立性原则。

该院决定,今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判、调解文书由审判法官签发,办案责任由审判法官负责;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判、调解文书由审判长签发,办案责任由合议庭成员共同负责;未参加案件审理的院长、庭长不再签发法律文书,只负责对相关程序性事项的审核把关和审判质效的监督管理,并对此负领导责任。

同时,该院将试点落实审判责任制的做法及民事审判组各位法官的姓名、性别、职务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审判责任制法官的监督。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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