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气、动真格、见实效,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有序推进
以学为先明方向 以民为镜正衣冠
2013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自身的一些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文件、简报数量同比下降26.8%;会议同比减少38.6%;直接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次数同比上升137.3%;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比分别下降10.9%、25.6%和8.7%等。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动员大会上强调,高检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将重点聚焦“四风”,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努力以执法为民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部署,高检院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有序进行。高检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活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各个环节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以学为先明方向。活动中,高检院坚持教育为先,先后组织党组中心组6次专题学习、分别召开党组和各厅级领导班子专题研讨会、连续举办5期厅处长专题学习培训班等。持续不断的学习教育,深化了广大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增强了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以民为镜正衣冠。高检院注重边学边查边改,在查摆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在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24492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通过书面征求5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155个相关中央单位的意见、在机关召开8个座谈会、深入12个省份召开24场座谈会等,高检院广纳诤言,共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1013条,经过梳理汇总为12个方面135条意见。
针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高检院多措并举抓整改。建议建立项目抓整改,制定《高检院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项目及分工方案》,提出39个专项整改项目,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期限,推行整改工作“项目化阶段化责任化”。开展专项整治抓整改,高检院决定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部署开展14项专项整治,包括启动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等。
高检院为期6个多月的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告一段落,但以制度创新巩固活动成果的工作还在继续。针对容易滋生“四风”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检院研究确立了民主决策、密切联系群众、执法监督、廉洁自律等7个方面52项制度建设任务,截至1月下旬已经完成34项,初步形成了贯彻群众路线、加强改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和刚性约束。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肖利平: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不久,我就收到江西省检察院发来的征求意见函,就检察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请我们提意见和建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自觉坚持接受外部监督的做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2013年10月,江西省检察院还举办了以“立足检察职能、保障改善民生”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政府机关、企业、高校和基层社区的群众代表,实地参观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场所,向受邀代表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情况。这些都体现了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把群众满意作为价值追求的强烈宗旨意识。
(记者徐盈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