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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福建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女检察官

2014-03-05 08:32: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倾心当好“把关人”

——记福建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女检察官

“现在,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平台架构。”近日,全国“双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现场考核组在福建验收“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一边演示平台操作流程,一边从容回答考核组专业提问的,是来自石狮市检察院的侦监科副科长、年仅27岁的女检察官邱瑜谊。“省院牵头组织平台建设,从方案设计、软件开发到上线运行,短短三个月就完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小邱的工作卓有成效。”福建省检察院侦监处处长高扬捷这样评价。

展才干,挑大梁,显身手。邱瑜谊正是福建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267名女检察官的一个缩影。她们在刑事诉讼监督的第一道关口,坚守正义,以女性的特质与优势——细致的作风、细腻的表达、细节的敏感,成为检察官中的一道亮丽风景。在“福建省优秀女检察官”,“福建省优秀巾帼志愿者”,全省、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等光荣榜上,都闪耀着她们最美的身影。

从蛛丝马迹中捕到“漏网之鱼”

林某、姚某都是聋哑人,二人涉嫌共同在公交车上扒窃。提审时,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侦监科女干警张腾丹请来翻译,问起作案地点,林某就不停地摇头,这与他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截然相反。问题出在哪里?细心的张腾丹决定追查下去,经过进一步追问、排查,发现姚某作案时林某有不在场的证据,从而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在审查案件、提审过程、深入现场中,当事人露出的一个表情,一句辩解,或埋藏在材料中一个疑点,都可能被女检察官们觉察到,成为她们监督成案的一个线索。“矛盾不排除不放过、真相不求证不放过、追踪不落实不放过。”“三不放过”成为漳州市检察机关侦监工作屡创佳绩的“法宝”。

漳州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朱瑞欣就从蛛丝马迹中捕到“漏网之鱼”。2009年3月,朱瑞欣在审查犯罪嫌疑人阮氏娥故意杀人案时,从阮氏娥供述其被人从越南拐骗到中国卖淫的一个细节,追根溯源,将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阮某追捕到案。最终,阮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不办感情案,但带着感情去执法

不办感情案,但会带着感情去执法——这是福建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女检察官们办案的一个特点,特别是她们面对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时,面对一个家庭因犯罪陷于困境、或被害人处于无助的时候,女检察官们出于爱心、出于真情或感同深受,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排忧解难。

年仅16岁、在外打工居无定所的李某,多年与家人没联系,2012年6月因盗窃被羁押。案件提请审查逮捕时,光泽县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应浩丽给他送来了两套换洗衣服;孙某为生活所迫行窃,不捕后,案件承办人、海沧区检察院检察官苏小炜惦记孙某一家人的生活,多次走访协调,为孙某找到了一份工作,让这个家庭有了新的希望……女检察官们在执法中倾注的人文关怀,让案件当事人如沐春风,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敢于监督,更善于监督

2013年,福建省检察机关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4536人,追捕1399人,监督立案866件。全省侦监部门的女检察官们以其勤勉的作风、过硬的责任和敢于担当的精神,顶起侦查监督工作半边天。

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刘蓁2008年上任以来,院里监督工作亮点纷呈。在辖区公安机关“驻点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定期归纳分类总结不规范执法问题,建立适时通报制度,变个案纠正为类案指导。这些监督方式得到公安部门积极配合,监督实效明显。“强化监督受欢迎,有何秘笈?”刘蓁一言道破:“监督是一门艺术,不仅要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

晋江市检察院每年受理刑事案件2200多件3000余人左右,案件数占泉州地区的四分之一,侦监科人均年办案180多件。科长庄如梅以院为家,她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办案上,她说,每天把关审核约十个案件,一点不能马虎,一点不能懈怠,才确保案子无错捕、无超期。

(张仁平)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