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青海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各级院层层签订含有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作为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以检查促执行,以监督促落实。
各级院认真执行“三述两谈”制度,对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62人次,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73人次,述职述廉352人次,诫勉谈话23人次,省院派员参加市州院民主生活会9次。安排海东市院和玉树州院检察长到省院述职述廉。要求和督促全体检察人员对自觉遵守《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遵守检察职业道德、加强八小时以外自律和严格公正执法等郑重作出承诺。同时,全省各级院开展了会员卡清退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都做到会员卡“零持有”和“零报告”。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回头看”活动,重点对新进人员、岗位调整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行完善,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要求。
省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廉洁从检专项教育。同时将2010年以来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院颁布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汇编成册,下发全省各级院,为大家提供廉政学习教育资料。
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省院机关基建项目、装备采购、选拔任用干部和业务考试等活动中,由纪检监察部门适时进行同步监督。去年省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省院机关选拔任用干部进行全程监督8次;对基础设施建设、物资装备采购等重大事项监督17次;对各类业务考试、竞赛等活动监督10次。各级院把检务督察作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的重要手段,检务督察工作实现了在检务督察方式上,由集中督察向常态化督察转变;在检务督察内容上,由侧重对纪律作风的督察向与执法办案督察并重转变。
以法纪要求为底线,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13件。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从严治检,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严明党的纪律,聚焦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障。
会上,王晓勇检察长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来源\青海省检察院 记者\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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