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兴
一
2009年1月15日,星期四。阳光透过昆明特有的薄薄淡淡云层照射在滇池上空,初春的昆明还有些许的凉意。我开始着手为新年度《审判与法治》约稿。
一周后,我断断续续收到了全省法院新闻中心、研究室寄来的判决书或者发来的邮件。其中,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主任刘琼在给我寄来十多份可以作为选题的判决书的同时,对武定县法院执行局的一个执行案件作了特别的建议:当地一位家境极度贫困的一个农民工因交通肇事,被法院依法判决其赔偿交通肇事中的受害人赔偿款几十万元,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农民工自身没有执行能力,根本无力偿还巨额执行款。案件宣判后,农民工就失踪了,家属说是外出打工了,但也无法提供准确的地址。但是,武定县法院执行局在每一年的春节前或者中秋节前都会收到这个农民工寄来的几百元执行款,平时他偶尔也会寄几百块钱到执行局来。在农民工的有生之年,他是不可能履行完法院的判决了,但武定县法院执行局和楚雄州中级法院都认为这是一个诚信的当事人,值得宣传。
判决书很短,只有两页纸,判决书的主文部分甚至只有四行字,而判决书确认的案件事实也只有几行字,案件实在是太简单了。但是,我想到了诚信。一个没有执行能力的农民工,其信守承诺,在几年的时间里力所能及的自动履行法院判决,凸显其诚信精神的可贵。
我没有什么可犹疑的,几乎立即决定对这个案件作为重点关注的一个案例,在第四期或者第五期上做一个专题,就以“诚信”为题。
二
2010年5月,我离开《审判与法治》编辑部回到民一庭工作,工作变化,我把所有与新闻相关的事务都束之高阁,也无暇顾及新闻事务了。
2011年春节前,到楚雄中院出差,经了解,这个案件仍然在继续执行当中,这个农民工仍然一如既往地“失踪”,但是仍然一如既往地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寄钱到法院执行局。
这就是诚信啊!
我决定动笔,我想尝试写一部关于法官的电影剧本。
冥冥之中,这个关于农民工的电影剧本已经在我的脑海里沉淀了很长时间了。许多年以后,我依然会记得那些周末温暖阳光斜照进书房时在电脑前敲打键盘的温暖的日子;许多年以后,也许我会想起某个阳光的午后,我曾独自一人坐在办公室的一隅,享受柔软时光,享受着我自己的幸福。
动笔的过程里,我其实一直在考虑观念、思想、市场、主流规则等一些问题,不管怎么说,这应该是一部单纯的法官题材的行业电影,它不太可能成为主流电影的一个面向。主流电影的一个功能是要对社会规范有所反思和超越,给人们的不满情绪或者不如意寻找一种乌托邦式的希望和新的可能性。这一点我做不到,我要做的只能也必须是一个中规中矩的电影。
基于这个思路,我把更多的笔墨放在了法院层面上,例如执行救助、低保等等一些大的政策上。有时候也很迷惑,中国现在内在的阶层分化有些严重,同样的一个故事,可能小白领喜欢,可是农民会喜欢看吗?有多少个农民工会认认真真地去看好评如潮的小成本电影《失恋33天》?这个电影虽然是票房中的黑马,但是这个电影对农民工而言没有情感的共鸣点。
自己粗略地看看剧本,不是十分的满意。有一阵子我很沮丧,有些自我怀疑:这个题材大众会不会感兴趣?这诚信农民工的故事我自己觉得很有意思很有意义,是不是其他人也就一定认为这个农民工的故事很有意思很有意义?这样的可能性有多大?
三
每一个行业都有文化需求,法治也不例外。
2011年春节后不久,《云南法制报》副总编吴卫给我打电话,让我推荐几个法官,因为报社正在搞“最美法官”、“最美检察官”这样的一个活动。
根据我对云南法院系统先进人物了解的情况,我给她推荐了几个云南省各地法院有可能成为“最美法官”候选人的法官,我们一起探讨了其他的一些问题,也谈到了我的电影剧本。我把剧本的大概内容讲给她听,她觉得非常有吸引力,她对农民工诚信的事迹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建议我做一个“最美民工”的选题。一个社会最底层的草根人物坚守诚信,这本来就是一个新闻点。一个电影完全去生活化不可能,但是过分突出生活化也没有必要。电影是电影,生活是生活,它们中间有些交叉也很正常。
说实话,很多时候,我真的有些热血沸腾的感觉!一个草根人物如果与为了一己私利甚至敢于暴力抗法的嚣张老赖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把所需阐述的主题表现得淋漓尽致,把真实的情感表现出来,也许,很有可能是一部弘扬诚信、传导正能量的主旋律电影,一部具有法院文化意义的电影。
诚信的被执行人与不诚信的被执行人,一正一邪,压轴戏应该是正邪之间的角力,构成天然的冲突和对比,我心里也基本上有谱了。这个时候,我的脑子里还完全没有电影文化、电影艺术、电影语言这样的概念。但是,讲与法律相关的故事,这是我的专长,当了近三十年法官,一肚子都是法律故事。把法官生活和农民工生活以独特的艺术方式表达出来,不就是电影吗?
四
法院题材的电影,需要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法官写剧本,一般不会出现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法律规定的硬伤,这可能不是专业编剧在短期的体验生活中就能够获得的。而法官劳心劳神办完一个案件之后,实际上很少有人对写电影剧本感兴趣的。
从电影语言来讲,一个用简单的镜头就可以交代清楚的叙事,剧本却必须要用很大的篇幅来讲。怎么样用电影语言来体现法院的生活,我们怎么样把控法官的电影语言?
为什么涉及到法律的电影凤毛麟角,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法律题材特别是法官题材的电影专业性太强,一不留神就会放黄腔、出洋相。这也是为什么具有高深的文学素养和能力的人不一定能写出关于法官或者检察官或者公安题材电影电视剧的原因,这也是中国为什么没有一个导演能够以完整的法律精神演绎法院生活、检察院生活或者公安生活。现有的导演对法院文化的把控还是与现实有一定的差距,我们至少还没有看到一位以完整的作品和鲜明的影片风格再现法院工作一抹霞光的导演。毕竟,法律文化的意蕴很有意思却也很有深度和专业性。
中国电影在新世纪以来被赋予了不一样的位置,相比文学、戏剧、美术来说,只有电影被作为国家形象、文化软实力的代表,其他的艺术门类好像都没有上升到国家文化的层面。
法官其实可以做许许多多的与法律无关的事情,当然前提是,这个事情必须是合法的,而且是有用、有价值、有意义的。
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用艺术的方式,潜移默化地传递着价值观,影响着人的精神,也引领社会潮流。法院系统文化资源丰富,现在不是说法院文化资源丰富就拥有了对法院文化价值的占有,必须阐释法院文化,阐释得好,才能产生文化价值。
在文艺作品中反映和宣传法院,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法院工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想说的是,法院文化资源丰富,如果不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不被社会认可,那只能是一种符号,并不能成为一种力量,我们需要法院独有的文化视野和文化表达。在中国法院,即使是一个小小的基层法院,也有太多的案例故事可以改编,把一份判决书改编成银幕上的故事,没有什么深邃可言。重要的是,让电影在引领法院文化产业发展、发挥娱乐作用之余,担负更多的法院文化建设功能。
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有一段讲话,实际上是讲我们价值观的表达,就是说在国家层面上我们要实现什么,在社会层面上我们要实现什么,在个人层面上我们要实现什么,讲得清清楚楚。
我理解,中国梦,可以是国家层面的,可以是社会层面的,也可以是个人层面的。对电影而言,就像我喜欢的网球一样,它不是我的生活,也不是我的工作,仅仅是我热爱的一项运动。所以我应该尽可能珍惜和享受过程中的每一刻,而不能过多地斤斤计较关心结果。也许我不能一直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但是我会在生活中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能量,尽可能去享受创作过程带给自己的乐趣。
(作者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电影《执行》编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