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案件资源转化为影视作品的成功尝试
——电影《执行》创作拍摄纪实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级法院每年审理的案件达1200多万件。其中一些案件不但有离奇曲折的故事,而且对人们有正确的价值引领和人生启迪,是影视创作的优质素材。如何利用好这丰富而宝贵的案件资源,创作出深受广大观众喜爱的影视作品,一直是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的努力方向。电影《执行》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真实案例催生电影剧本
这部影片是根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人民法院办理的一个真实案例改编的。
在一个交通肇事案件中,一位家境贫困的农民工被法院判决赔偿对方60万元。案件判决后,法院执行局不时地会收到这个农民工从打工地寄来的三百五百数额不等的执行款。按照这个还款速度,农民工一辈子也还不清那笔赔偿款。但执行法官们认为,这是一个诚信的被执行人,他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履行着法院的判决,与那些失信被执行人相比,他身上具有的这种优良品质和法治意识应该向全社会宣传。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赵丽兴获悉这个素材后,被当事农民工的事迹打动了,几易其稿,创作了电影文学剧本《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和云南华谊文化传媒公司看到这个剧本后,一致认为这是呼唤社会诚信、弘扬法治精神的好剧本,决定联合拍摄这部影片,把诚信农民工的事迹搬上大银幕。
北国场景演绎南方故事
影片虽然反映的是云南的故事,但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最后不得不在北京拍摄。摄制组辗转北京门头沟和怀柔,寻找与彩云之南相似的青山绿水。片中所有法院、法庭场景,是在北京怀柔区人民法院庙堂法庭、雁栖法庭取的景。怀柔法院的同志们得知这是一部反映法院工作的影片,给予了剧组热情支持和协助,使该片得以顺利完成。
在后期制作阶段,制片方分别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人民法院报社、云南高院、云南省广电局等有关方面的负责人进行审片。根据审片意见对影片进行了修改、调整,补拍了部分镜头后,上报国家电影主管部门审查,顺利拿到了影片公映许可证。
一部完整意义上的电影就这样诞生了。
风云影市期待法治大片
这两年,电影市场风起云涌,多种类型题材影片你方唱罢我登场,都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尤其是国外律政剧的网络传播,使越来越多的观众对国产法治影片充满了期待。法院影视创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但是,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浩如烟海,并不是个个都能拍成影视剧。创作者必须披沙沥金,选择那些能够对观众进行思想指引,传递正确价值、播撒爱与温暖的好故事。只有这样,法院题材影片才能尽早走出单位礼堂,走进大众影院,赢得观众和市场。
电影《执行》的上映,是法院影视创作的又一个起点。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将充分利用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资源优势,组织影视作家和法院创作骨干深入法庭审判一线,寻找基层法官的最美身影,挖掘案件背后的世故人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领导要求,集中创作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法院题材影视作品,运用光影声像艺术形式,担当起繁荣法院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责任。(记者 田水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