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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肩负新使命 推动政法工作走在前列

2014-02-28 14:33: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湖北长安网 

【法治建设】肩负新使命 推动政法工作走在前列

张昌尔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这次省委政法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推动湖北政法工作走在前列,为全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大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统一思想认识,努力凝聚做好政法工作的强大正能量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工作,鲜明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多次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又全面精辟地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省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载体,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导向,就做好新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统一思想、凝聚正能量。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方向目标、地位作用、主要任务和基本遵循,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一要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二要准确把握政法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三要准确把握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条生命线。四要准确把握建设过硬队伍这个关键。五要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个重点。

(二)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统一思想、凝聚正能量。政法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省政法机关要自觉地把政法工作置于全省发展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把握好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坚持发展第一、企业为重、服务为先,深入推进建设性执法司法,努力做到“护幼、容错、不赦罪”。

(三)在认清形势任务中统一思想、凝聚正能量。面对平安法治建设的新任务,省委把“法治湖北”纳入“五个湖北”建设,出台了推进法治湖北、深化平安湖北建设的意见,成立了平安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书记、省长亲自挂帅。省委坚持每季度听取政法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召开市州党委书记维稳专题会议,省委政法委每季度召开全体会议,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政法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平安法治建设。

二、推进“六大工程”,奋力实现“三个走在前列”

(一)全力推进社会大局稳定工程。稳定是前提,是基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机关的基本任务。要做维稳工作的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找准在维护稳定中的职责定位,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要维护政权安全。各级政法机关要站在捍卫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政权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二要确保公共安全。要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做好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要加强网络安全。要坚持建设与规范并重,强化网络基础管理,推动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坚决消除管理盲区。

维护社会稳定,关键靠制度保障。要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综治维稳责任查究制度。凡出现重大不稳定事件的,一律向全省通报。因工作不力引发重大案(事)件、重大信访问题和进京非正常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省委将对县(市、区)委书记进行约谈。

(二)全力推进服务改革发展工程。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决定要素的流向和流量。法治环境是最重要的软环境。要紧紧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建设性执法司法理念,用“硬措施”改善“软环境”,切实履行好改革发展实践者和护航者的双重使命。

一要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保证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二要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把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任务,建立与工程指挥部、企业、投资方的联系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及时帮助解决制约工程建设、企业发展的执法司法及发展环境等难题。三要为企业改革保驾护航。支持企业改革创新,坚持“护幼、容错、不赦罪”,对涉企类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建立完善涉企经济犯罪监控、预警、防范、信息发布制度,对企业存在的风险和同类案件的共性问题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司法、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规避风险,引导企业公平有序竞争,提高防范、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

(三)全力推进平安法治创建工程。平安、法治相辅相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特征,也是政法工作的基本目标。要把平安法治创建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加大创建力度。要增强平安创建的针对性,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专项治理。要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建立流动人口“一证通”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结合劳教制度改革,加强对吸毒人员救治管控,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服务帮助。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推广咸宁市集中收治的做法,摸清底数、设立场所,做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要突出法治创建的实效性,认真抓好省市县三级和行业法治创建试点工作,推广领导干部学法述法等做法。结合“六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每年办好一批法治惠民实事。加强法学会的建设,繁荣法治文化和法学理论研究,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氛围,积极促进社会法治信仰形成。要抓紧制定完善法治湖北考评指标体系及考评办法,对省直各单位和市县两级法治建设情况开展考核评估。

(四)全力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工程。创新社会治理,要把成效体现在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果上。要不断创新载体和平台,搭好服务群众的“船”与“桥”。

一要推动城乡网格化管理全覆盖。要继续学习宜昌网格化管理经验,注意资源的整合运用,将基层各类服务导入网格服务,实现“小网进大网,大网来综合”。在新一轮“三万”活动中大力加强农村网格化建设,力争2014年达到60%,2015年实现全覆盖。

二要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打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渠道,实行统一受理、无缝对接,构建好预防和化解矛盾的三道“过滤网”。

三要积极化解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要坚持从初信初访着手,严格执行首访责任制,下大力气把好信访工作“第一道关口”,及时、就地、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坚持从责任部门抓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来抱,谁引发问题谁处理”。要继续推进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构建信、访、网、电一体化接访网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

四要提升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信息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天网、地网、光网”建设。以全省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整合全省政法综治维稳资源,加快建成纵向联通、横向交流的综合信息网,使其成为社会治理信息的“大平台”、突发事件处置的“指挥部”和领导决策的“参谋部”。

(五)全力推进深化司法改革工程。与以往两次司法改革相比,这次司法改革事关司法权力调整和司法资源配置,情况复杂、难度更大。省委已决定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之下,专门成立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政法委,统筹推进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要大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要大力推进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要公开审判。要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文书公开制度。不断推进警务、狱务公开,公安机关要健全执法信息、流程、内容公开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依法公开制度。

二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责任制。法院、检察院要继续推进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安机关要健全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岗位责任制。要加强对政法机关执法案件的质量管理,深化执法档案建设,落实执法巡查和案件评查制度,建立严格的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

三要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建立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分工明确、配合有力、流转顺畅的衔接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都能够依法导入司法程序进行处理,防止入口不顺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审判监督、法律监督、警务监督的作用,把好每一道“关口”,该纠错的纠错、该追责的追责、该赔偿的赔偿,解决程序空转的问题。要协调落实对终结案件当事人的教育疏导工作,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筹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解决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群众生活困难问题。

除以上三项重点任务以外,对于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律师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制度等,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完善方案,稳妥推进。

(六)全力推进政法舆论引导工程。坚持一手抓“刀把子”、一手抓“笔杆子”,把媒体作为政法机关亲密的合作伙伴,以尊重、坦诚的态度,主动与媒体交朋友,努力实现良性互动。要遵循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和政法工作规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不断增加政法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一要加强正面宣传。要做到对社会关切不回避、对媒体咨询不推诿、对重大事件不失语、对热点问题不搪塞。要善于策划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把政法机关付出的辛劳、取得的进步,实践中涌现的典型,及时传递到全社会,释放正能量。要选择一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鲜活案例进行“以案析法”、“以案说法”,让老百姓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感染力、亲和力。

二要强化舆论引导。处理应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关键是要在事实上、法律上站得住。只要站得住,就要理直气壮,主动策划正面宣传攻势,依法公开一些群众痛恨的犯罪事实,率先发声,积极引导。要在依法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的同时,预先制定舆论引导方案,对涉案舆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处置,对造谣传谣的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有针对性地消除舆论误判误读,努力形成积极有利的舆论局面。

三要加强阵地建设。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集中统一、反应灵敏、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各级政法委要担负起牵头、策划、组织、协调的任务,整合政法各单位宣传工作专门力量,提高工作协同性,保障必要的人员、经费、装备。

三、建设过硬队伍,切实打牢履行使命的组织基础

一要大力开展政治建警行动。要坚持以德率才,把政治坚定、忠诚可靠、敢于担当作为选拔、考察政法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把有政治担当和事业担当的干部选拔到政法机关的领导岗位上来。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

二要大力开展素质强警行动。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是政法干警“安身立命”之本。要把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置于战略性、先导性位置来抓,落实政法人才培训规划,提升干警“五个能力”,防止出现“本领恐慌”和“追不上、打不赢、写不清、判不明、说不过”现象。

三要大力开展作风塑警行动。习总书记讲,政法战线要肩扛公平之秤、手持正义之剑,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利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这四个“决不允许”的背后,揭示的是“100-1=0”的深刻道理。要从培育干警的法治信仰、强化干警的职业道德入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法律和道德约束自己,认识到不公不廉是最大耻辱,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政法队伍是一支辛苦指数高的队伍,也是一支和平时期流血牺牲最大的队伍,我们要坚持从优待警,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优化基层政法单位岗位配置,盘活人力资源,实实在在地把更多有生力量投入到执法司法办案的一线、服务群众的一线,防止基层政法单位“行政化”和“倒金字塔”现象。要加大职业保障力度,通过完善基层干警激励办法、关注基层干警身心健康、落实生活困难慰问、做强后勤保障等,帮助解除后顾之忧,推动形成“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用、钱往基层花、劲往基层使、干部从基层出”的工作导向。(摘自湖北楚天法治)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