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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

2014-02-28 13:58: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法制报 

    2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2014年是我区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年。我区将通过确定努力目标、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配套机制,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水平和业务质量,努力培养出一批业务精、有爱心、真正为困难群体服务的法律服务队伍。

    据了解,2013年,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00余件,受援群体已达到全区人口的千分之一,基本实现了能援则援的目标。2014年,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制定《新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新疆法律援助质量评查办法》和《新疆法律援助质量建设量化考评细则》,依托自治区律师协会的专业委员会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专家组,开展地州(市)的内部自查、地州(市)间的交叉互查和自治区的重点抽查工作,实现对内提高管理质量,对外提高服务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为充分调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队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对各类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和补贴,制定《新疆法律援助案件分类管理办法》,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将案件划分为简单案件、一般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跨地区办理的复杂案件,并在此基础上修订《新疆法律援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全区案件补贴标准,明确各类案件的补贴金额,以政府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办好法律援助案件。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