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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新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014-02-28 11:42: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福建省探索建立第三方性质的医患纠纷专业性调解组织,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医院的秩序,保护了患者的权益,预防和减少了医患纠纷,防止了恶性纠纷事件的发生。

    2012年,患者家属卞先生因为岳母的误诊治疗问题和南平市某医院发生了纠纷。尽管医院答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迟迟没有交出追究责任的解决方案,后来在病友的建议下,卞先生找到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中心由司法、卫生、公安多部门的人员组成,独立于卫生系统之外,作为第三方专门进行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为了增强调解公信力,中心还拿出了300多名医学专家和调解人员的名单,请谁来当裁判,全由医患双方自己挑,并且纠纷受理和调解等各个调处环节一律免费。很快,在调解中心的工作下,医院向卞先生赔偿了9万元医药费并责罚了相关医师,这让卞先生立马感觉到第三方调解机构在处理医患纠纷上是公平、公正的:“如果没有这个调解平台,可能会加剧患者和院方的冲突,这个纠纷的结很难解,都是当事人,你医院也是当事人,患者也是当事人,当事人对当事人怎么能化解。”

    南平市医患调处中心主任龚选民说,正是由于之前医患纠纷调解过程中一直都是当事人对当事人,常常会出现一些“划拳式”或“拍脑袋”的赔偿方式:“两个有纠纷就在那里叫,患者说要100万,医院说2万,慢慢就6啊6,8啊8,最后搞了七八天达成了一定统一,就这样赔掉了。“

    南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吴剑:“首先是矛盾的缓冲剂,最后总要解决问题。给我们医院缓解了压力,也给患者解决问题提供了一种方式和途径,应该是有好处的。”

    截至目前,福建是全国唯一实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省份。四年来,福建省医患纠纷4400多起,经医患纠纷调委会调解39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九成。第三方性质的人民调解成为医患纠纷解决的主渠道。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沈海生:“我们司法行政的人民调解是站在中立的这方来处理这个事情,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体现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达到医疗秩序平稳,医患关系和谐,信任得到重建,社会安定稳定的效果。”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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