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厅厅长万春在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类严重犯罪,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责,这项职责从1996年刑诉法规定以后就一直在开展。”万春说,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某一段时间内的某类犯罪存在高发多发,或者在某一类案件的查处中存在着不严格执法问题相对严重,针对这些情况确定一个时间段,集中精力开展这方面的法律监督。
万春说,各级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要对当地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台账和案卷进行筛查,从中发现犯罪线索,同时以此作为突破口,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据了解,这次专项监督的重点是刑法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发案较多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继续依法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责的同时,集中精力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线索,加大对移送、立案的监督力度,切实防止以罚代刑;注意发现和深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背后的职务犯罪问题,发现线索及时向侦查部门移送查处;会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同时,结合办案分析相关犯罪发案原因和监管执法漏洞,积极通过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领域的社会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说,专项活动要取得预期的成效,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各级检察机关将积极开辟受理群众举报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互动。去年两高联合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实体要件和证据采信问题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检察机关将充分运用司法解释来打击这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