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青海省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省司法行政领域各项改革,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我省司法行政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在今年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从7个方面对我省司法行政体制改革进行了部署。
一是全面深化劳教制度改革后的各项工作衔接,加强与政法各部门间横向的协调配合,强化工作对接,完善执法运行机制,全面做好劳教制度废止后依法履行戒毒职能,建立完善与戒毒矫治相应的制度体系。我省劳教制度改革得到司法部肯定并予以转发。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及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做好代为执行短刑犯、拘役犯刑罚执行职能工作。
二是加快完善狱(所)务公开制度,全方位推进狱(所)务公开,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程序、相关规定和执法结果,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工作效率,让监狱、戒毒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执法公正。
三是加快完善社区矫正执行体系,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加强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网络化、对象分类化、管控信息化、矫正人性化“六化”建设,确保社区矫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四是加快完善律师制度,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全力推动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抓好省内“结对帮扶”活动,在解决14个县无律师、16个县无公证人员问题基础上,确保帮扶工作“落地”,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公证制度改革,加强公证执业监督和公证质量管理,加大公证员考核任职,解决部分地区公证机构严重缺员问题,盘活公证资源,焕发公证活力,确保公证质量。
五是加快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与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机接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降低门槛,让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主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活跃法律服务市场,全面有效地介入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引导法律服务队伍规范法律服务行为。统筹运用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和优势,推动法律服务转型升级,
六是加快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学习推广“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矛盾排查化解大格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和落实矛盾排查登记、信息分析、回访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直报制度和省、州、县、司法所四级沟通机制,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七是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和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加快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创新普法思路、普法机制、普法手段。近期筹备召开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职能,推动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依法执政、人大依法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企业依法经营、行业依法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的社会法治化管理局面,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