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示范创建
千支法律服务小分队进万村
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法律进万村(社区)活动,组织100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万个行政村 (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每年向不少于1万个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
■启动法治示范系列创建活动
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启动法治示范市(州)、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示范创建活动,调动城乡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司法改革
检务公开试点继续深化
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完成省检察院和成都市检察院等市、县检察院试点单位有关案件办理情况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等检务公开工作。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
支持和推进成都市中级法院和成都市武侯区、郫县、彭州市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
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完成成都市检察院及龙泉驿区检察院有关检察官执法责任、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责任体系等改革试点工作。
推进落实
对领导干部建法治档案
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分别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加强对依法治省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公职人员建立法治档案。
■严格行政首长问责制
建立依法治省监督体系。各级人大综合运用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形式,监督依法治省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各级政协依照章程,组织委员开展专项视察和民主评议等活动,推动依法治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制
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问责监督,严格执行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条件和程序有关规定。
记者 夏修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