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 黄永维
老百姓有许多难处,“打官司难”是其中之一。打官司难与不难,法院、法官的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当事人评价有相当的差距。想一想看病难、入托难、上学难,到信访大厅排排队,就会增加对老百姓的理解。
解决“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首先是要牢固树立司法公正与廉洁的意识。早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习仲勋同志就告诫我们人民法官:屁股要端坐在人民一边。今天,我们要特别注意不能坐在权势、金钱、美女的一边,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为民是司法的本然属性,是司法的应有之义,也是司法改革的世界潮流。在不同法系,在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载体不同,表现的方式不同,但便利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及时公正解决纠纷、尽早修补、恢复社会关系是其要旨和精髓。我们要及时呼应、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不能搞花架子、应景文章,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持之以恒。三是要建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实现诉讼咨询、立案指导、诉费缴纳、请求法律援助、开庭、宣判预告、上诉、申诉、信访、执行、特殊事项告知等涉讼事务网上可靠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回、有询必解、有疑必释、有求必应。四是要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法官常常要面对那些自认为“有道理、很怨屈、明事理、懂法律、不服输、豁出来”的群众。因此,没有对群众深厚的感情不行,没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不行,没有深厚的法律素养不行,没有直面冲突的胆量不行,没有稳控局面的能力也不行。国家法官学院要注重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年轻法官群众感情、社会经验和审判执行技能的培养。我们各级法院、法官群体既要能够处理好大案要案,也要重视每年千千万万个“打官司的秋菊”,特别警惕不能让新版的“杨三姐告状”、“杨乃武与小白菜”重演。
·最高法聘十位“两院”院士为特邀科技咨询专家
·最高法关于修改关于适用公司法规定的决定
·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法机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摘登
·最高法公布修改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决定
·最高法:确保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进行
·最高法:确保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进行
·3Q大战终审最高法维持原判
·最高法公布修改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决定
·最高法:餐馆禁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等违法
·最高法:网民可“给大法官留言”表达诉求
·最高法就深圳房屋侵权纠纷案问题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