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1号审判法庭。
这一天,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玉军故意杀人案。
庭审现场一如往常般庄严肃穆,但与以往稍有不同的是,在旁听席的第一排,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在静静地工作,整个庭审过程,都通过这台电脑传送至赤峰中院的官方微博,实时进行更新。
上午10点,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中的第一条微博出现了,“庭审已经开始,现在开始全程播报”。由于这次微博直播庭审在赤峰市法院系统甚至全区法院系统尚属首次,该院提前在微博上公布了即将进行庭审直播的消息,同时也在本地百度贴吧、论坛进行了公告,引起了本地网民的广泛关注。
“现在正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现在是公诉机关正在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玉军,因与其妻感情不和产生纠纷,在其妻返回娘家后,李玉军劝其回家不成,遂持汽油泼在其妻及其亲属身上并引燃,造成二死四重伤的严重后果。”
随着庭审的一步步深入,微博也在进行实时更新,案情一点点呈现在广大网民面前。
就这样,每一个庭审步骤,微博上都会用精炼的语言将庭审过程及时呈现在网民面前,网民们虽然不在现场,但由于微博更新速度快,归纳总结到位,仍然使网民们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12:30分,随着审判长宣布休庭,庭审结束,最后一条微博也同步出现:“审判长已宣布休庭,定期宣判后将及时把判决结果告知大家。”
将庭审过程进行微博直播,是赤峰中院司法公开的一次有益尝试,正如该院院长潘永如所说,“我们就是要以公开透明促进司法公正,今后我们将会把这一做法延续下去。对社会广泛关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不仅要用微博直播庭审过程,我们还要积极探索使用电视直播、网络直播等多种方法,进一步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使老百姓更多地了解法院,让审判工作更加‘接地气’。”
据了解,赤峰中院在此次庭审过程中共发微博107条,被阅读7000余次,很多粉丝参与评论,大家对赤峰中院加强自我监督、公开透明司法的做法表示支持。通过直播,有力扩大了赤峰中院微博的影响力,对该院司法公信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张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