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身于农民,我知道农民工离乡背井外出打工的艰辛;我也知道,农民工辛苦一年却拿不到“血汗钱”对他的家庭意味着什么;我更知道,农民工遭遇工伤而得不到任何赔偿,他以后的人生将面临怎样的困境。因此,我懂得做好一名农民工维权律师的意义,帮助他们是我无悔的选择。”——时福茂心声
时福茂现在的身份是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丰台区农民工普法学校执行校长。但是,他更愿意别人称他为时律师,因为在他看来,自己就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为农民工服务的公益律师。投身农民工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工作以来,他办理维权案件300余起,金额达1700万元,培训农民工1万余人,用无私奉献的真情撑起了农民工维权保护的天空,用精湛专业的法律知识铺垫了农民工维权保护的正义之途。
甘于清贫无怨言 投身公益志更坚
时福茂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十六七岁就开始利用暑假跟随父亲外出打工。他曾当过搬运工、做过建筑工人,对农民工有一份特殊的感情。缘于此,时福茂在1998年踏上律师道路的第一天就告诫自己:一定要替弱者伸张正义。
2000年夏天,河北省广宗县的赵瑞涛等172名农民工跟随包工头从事抹灰工作,工程结束后被欠工资约8万元,在时福茂的无私援助下,历时4个月,79000元的工资款终于全部拿到。该案让时福茂与农民工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2004年7月,时福茂怀着对中国法律公益事业的执著追求与梦想,放弃了收入丰厚的机会,毅然投身到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负责农民工维权项目,成为我国第一位农民工法律援助专职公益律师。随着农民工维权事业的不断拓展,时福茂与著名律师佟丽华一起创立了我国第一家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担任工作站执行主任,同时担任北京市首家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专门机构——丰台区农民工普法学校的执行校长,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讲、提供法制培训。
从事公益律师就意味着清贫,时福茂刚到北京时,一家三口租住在一间30平方米的一居室,居住条件差,生活非常困难,手机也曾几次因欠费而停机,直到现在他也还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往返于法院、单位与农民工之间。与从事商业律师的同事相比,时福茂过的可算是苦行僧似的生活,然而物质清贫的他却有丰富的精神享受,每次看到墙上挂着的一面面锦旗,桌上摆放的一封封感谢信,他都非常知足,非常充实,非常欣慰。
不畏艰险捍权益 风雨磨练终不悔
在时福茂办理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中,曾发生多起遭受用人单位负责人或包工头恐吓、威胁的情况,多次接到“卸只胳膊、卸条腿”“灭掉”等电话,但是,他总是临危不惧,没有一次因为受到恐吓、威胁而终止援助。
2006年9月一天下午,工作站接到20名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缘由是老板无故强令他们限时离开公司并拒付3个月工资。时福茂随即带领两位律师一同赶往远在昌平的用人单位。刚到几分钟,他们就被该单位纠集的十七八个“统一着装”的社会青年团团围住。农民工非常害怕,话音中带着哭腔,甚至几近哀求。时福茂并没有畏惧,而是镇定地在一片敌视的目光中找到公司负责人,时而义正词严地对其讲理,时而推心置腹地进行劝告,帮其分析利弊,最后公司终于同意支付所欠农民工的工资。由于农民工害怕报复不敢亲自领钱,时福茂又冒着危险为他们代领代发。
选择公益,就选择了奉献。艰辛维权的背后不仅要有不畏艰难的勇气,更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接待大厅值班时,时福茂有时一天就要接打近百个电话,而为了准备第二天的办案材料,经常要工作至深夜。只要案件需要,时福茂从不计较休息时间,外出办案多次凌晨两三点才回家。
2006年春节前夕的一天晚上,已经九点多了,时福茂突然接到一位农民工的电话,称50多名农民工因讨要工资在工地与老板发生冲突,眼看就要出事,虽然制止冲突不是律师的职责,但是强烈的职业道德还是使他深夜赶到工地,妻子担心他的安全,也陪他一起去了工地,如情况紧急就帮助报警。经过约6个小时的斗智斗勇和软磨硬泡,老板终于同意结清55名农民工的工资47000元,而此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三点半了。时福茂回家后只休息了三个多小时,早上又准时出现在为农民工维权、普法的岗位上。
近年来,时福茂为民请命,许多案子让人有口皆碑:耿士京等64人欠薪案及温碗春等41人欠薪案,被公益律师称为处理包工头携款潜逃案件的成功范例,并成为一些基层法院处理类似案件的“判例”;“肯德基”假劳务派遣案,一举促使“肯德基”改变了在整个中国的用工方式,使肯德基在华数千员工直接受益至少数千万元,并推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进程;而断臂童工于浩伤残赔偿案结案报告,则成为处理童工案件的办案指引。
热心普法促维权 着眼大局维稳定
多年的办案经验使时福茂深刻地认识到:农民工维权是低成本违法,高成本维权。要预防和制止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纠纷的发生,必须切实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加大事前预防的力度。为此,他积极投身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中,为农民工开展法制讲座、提供法制培训。
“五五”普法期间,丰台区根据城乡结合部的地域特点,流动人口众多的区域特征,将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列为重点普法群体,创建了以流动人口“三类四地”为基础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全面实施了面向流动人口的“普法暖流”工程。2006年,在多次考察调研的基础上,丰台区创办了全市首家农民工普法学校,深入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学校成立之初、时福茂担任执行校长以来,他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平台,面向农民工开展了专题法律讲座和系列法律培训。几年来,他培育各地农民工维权志愿律师2100多名;多次到奥运场馆等建筑工地对农民工进行义务普法,直接普法对象8000人以上;定期为中小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受益学生达5000人;为培养年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他曾数十次到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推广公益法理念和农民工维权经验;为服务平安奥运,定期到奥运场馆周边社区开展“奥运普法讲堂”;他还曾多次被邀请到《今日说法》、《中国之声》等强档栏目做客,普法受益人数以万计。
时福茂在办案过程中,常常一边办案一边为农民工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甚至还不辞辛苦到四川、河北等劳务输出地进行义务普法,提醒打工朋友,一定要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工种,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逐渐改变自己的工作层次和劳动环境。时福茂不仅热心普法,还潜心撰写并出版了《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追讨欠薪》等六部书籍,免费为前来求助的农民工兄弟发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由于农民工所遭遇到的欠薪、工伤等问题,能否依法得到解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在办案过程中,时福茂十分注重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一次,一位名叫刘国洪的农民工,在工地干活时,从脚手架上摔下来造成腰部压缩性骨折,而老板不愿给任何赔偿。刘国洪便想找一帮朋友把老板的腰打折,以牙还牙。得知他的想法后,时福茂给他分析了以犯罪讨回“公道”的严重后果:他的妻子、不满周岁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都要因为他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痛苦。通过耐心协商,刘国洪终于拿到了工伤赔偿金,并于当天给工作站送来了“爱心洒天下,真情暖人心”的锦旗。
2008年8月7日,奥运会开幕的前一天,时福茂还受理了一起群体性欠薪案件。经过两天不分昼夜的深入调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巧妙调解,最终让包工头支付了所欠工资,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阻止了暴力事件的发生,避免了上访事件的出现,为平安奥运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据统计,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他带领工作站的律师提供法律咨询427件,接待来访828人次,其中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25件,都给予了满意答复和妥善处理;共办援助案件37件,涉及114人,涉及309万余元。
时福茂及他的团队孜孜不倦的努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团中央等单位领导同志曾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民工普法学校进行专题调研或慰问,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时福茂作为农民工法律援助领域的专家律师,于2007年受邀参加了美国政府举办的“国际访问者计划”。并荣获了“北京市社区文明之星”、“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北京市十大志愿者”、“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奥运会、残奥会优秀志愿者”、“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等称号,荣获“创业青年首都贡献奖”金奖。
一直以来,时福茂都将诗人艾青的诗“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只因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作为座右铭,时时刻刻激励着自己不断前进。正是怀着这样的爱与责任,时福茂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不辞辛劳、不断奔走,始终无怨无悔,始终不言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