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现有12人。自2010年以来,受理各类行政案件连续突破历史记录,在人员没有增加、案件数量翻番的情况下,圆满地完成审判任务,结案率保持在96%以上,人均结案、审限内结案连续三年在全院各审判部门中位列前茅,始终保持无最高法院改判案件。
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行政审判庭以实现对相对人权益的实质性有效救济为目标,以推进庭审方式改革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重点,大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着力提高行政审判公信力,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任务。
去年,是行政审判庭历史上收结案量最多的一年,结案率为97.1%,审限内结案率100%,在全院各审判部门中位列前茅,其中三大工作亮点尤为突出。
行政审判“白皮书”引起强烈反响
撰写完成了《辽宁省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10年—2012年)》,即“行政审判白皮书”。该报告对2010—2012年全省法院审理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件的现状及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议,得到了多位省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庭审方式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去年年初确定了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兴城市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单位,对一审行政案件庭审方式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改革试点,大胆尝试,努力创新,增强了庭审功能,回归了行政审判的本质,出台了全新的一审行政案件庭审规则。省高院组织召开了三个座谈会,全省法院行政庭庭长旁听了首个试点案件开庭审理。去年11月初,在葫芦岛市召开了全国部分法院行政案件庭审方式改革现场交流会,葫芦岛中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得到了最高法院领导的肯定。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对葫芦岛中院的庭审方式改革工作亲自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并要求以适当方式推介。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沈阳、盘锦及葫芦岛等中级人民法院向当地政府提出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建议。盘锦市政府下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的通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一项工作制度固定下来,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葫芦岛市政府印发了《葫芦岛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出庭应诉情形、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备案及司法建议的回复等作了详细规定。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涉及本区政府和行政机关的案件负责人出庭率达到了8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