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党中央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司法体制改革等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其中有关政法队伍建设的深刻论述,为全国各级法院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人才之难万冀一,一士其重九鼎轻”(宋代张耒《送杜君章守齐州》),一项事业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有一群秉持事业理想、不断开拓进取的事业精英,政法工作能否顺利、有效开展,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忠于法律、公正执法、清正廉明的政法队伍。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对此,结合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一、坚定信念,强化政治意识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是确保政法干警经受住考验的精神支柱,是防止精神“缺钙”的重要保证。法院队伍建设需要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法院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改变以往重审判执行业务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象,思想政治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宣传上,俗话说,“光说不练假把式”,必须将其落到实处。以便干警能够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仅要加强党的宗旨、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政策的教育,而且还要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作风等方面的教育,真正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二、提升业务,践行司法为民
人民法院的核心业务是审判,而审判又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需要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个中立法旨意才能更为有效的处理案件。而法律所固有的抽象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导致一些规定比较抽象甚至没有规定,在不得拒绝裁判的理论前提下,法官只有探寻立法精神及其运用法理才能做出相应的裁判。然而,所有这些都必须要法官具备渊博的审判业务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才能达成。因此,只有认真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提升自我职业素养、专业水平,才能做好明法释理工作,通过充分的说理,使胜诉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败诉当事人输得心服口服,以实现案结事了,真正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
三、敢于担当,增强责任意识
政法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敢于担当,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绝不能畏缩不前,遇功要谦让、遇责要担当。在工作中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改进作风,实现清正廉洁
继续深化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司法作风顽症痼疾。通过坚决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司法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少数干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规收费、违规接受吃请、违规配置使用公车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及时查处通报,确保制度刚性运行。要善于运用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来教育警示广大干警,引导广大干警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作者系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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