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简化办户证程序,新城分局按照相关规定取消了6项办户证材料。
据介绍,新城分局取消的6项办户证材料包括:办理户口迁移时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时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户口簿丢失登报证明材料;办理出生落户,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上的提供另一方未落户证明材料;群众户籍信息明显存在逻辑错误的,按照实情马上更改;由于公安机关原因造成群众信息错误的,由公安机关查找资料进行核实更改,不得让群众反复提供证明材料。
同时,新城分局进一步改进户籍窗口工作作风,规范户籍内勤着装和执法用语;为辖区11个户籍派出所和分局办证大厅配备便民查询机,群众可以通过查询机了解办户证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办户证流程等信息。户籍窗口还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记者 陶炜 霍志荣 通讯员 鲍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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