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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摘登(2)

2014-02-26 09:47: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坚决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诉求

  审判监督庭庭长 宫 鸣

  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既是巨大的鼓舞,又指明了方向。2013年,全国法院平反纠正了一批刑事冤假错案,包括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安徽于英生杀人案等。这些案件判决生效已经多年,被告人及其亲属、委托律师长期反复申诉。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认真落实习总书记的要求,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目标,周强院长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态度坚决,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让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切实取得进展。从一些案件真凶出现后再复查改判,到于英生案主动再审改判以后又抓获真凶,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充分说明审判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维稳的实质是维权,维权是维稳的基础。审判监督工作对于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作用。

  审监工作坚持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就是要做到忠诚于党的事业,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要敢于担当,依法纠错,“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要挺直脊梁,勇于抵制各种干扰,努力维护公正裁判和法律的权威。要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和协调,切实做好刑事冤错案件复查和再审工作,确保严格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工作,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以及涉黑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尤要从严控制;要确保平等保护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要强化再审案件以及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审判监督队伍的灵魂,审监干部要坚定信仰法治、强化司法良知、坚守职业操守、着力提升司法能力,为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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