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新制定的《陕西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正式推出。这标志着陕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回首近5年来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陕西公安机关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促规范、三年上台阶、四年求完善、五年见成果”的工作思路,紧扣“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管理系统化”等重点环节,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全省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
陕西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杜航伟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前行,全力推动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取得新的进步。
提升主体素质+完善执法制度——
催生专业化执法队伍与规范化执法体系
5年来,陕西省公安机关不断提升主体素质、完善执法制度,催生出专业化执法队伍与规范化执法体系。
全省公安机关以“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等活动为载体,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对民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法两规”、《执法细则》等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民警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省公安厅和11市、区公安局全部组建起高、中级执法讲师团,各业务警种相继组建23个执法专业人才库。5年来,全省累计举办开展各类培训2422场次,培训民警达20万人次,执法主体素质明显提升。
同时,各地、各警种、各部门着眼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方式人性化,不断完善执法制度,共制定各类执法执勤制度2419件,形成了陕西特色的专业化、流程化、动态化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范体系。经过省厅评选,宝鸡、延安和宁强公安机关的相关规范制度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执法制度。
精细化管理+信息化应用——
形成规范执法“双保险”
陕西省公安机关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形成规范执法的“双保险”。
近年来,陕西省公安厅通过狠抓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不断强化执法监督与管理。省厅在全省2134个基层执法办案单位组建专兼职法制员,配备率达100%。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办案民警、法制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五级审核把关”等工作机制,案件审核、执法考评、执法检查、执法预警、执法通报和执法档案监督与管理形成一体化。5年来,全省共考评案件54万多起,其中优秀案件达到28万多起,达标案件26万多起,不达标案件仅378起。
陕西省公安厅全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升级提速,在困难多、压力大的情况下,仅用一年多时间便建成了全省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逐步为一线民警配备了现场执法记录仪等现代化的执法装备,基本实现了“案件网上流转、主要证据材料网上审核、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提高了执法办案与监督效率。
改进执法服务+注重典型示范——
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改进执法管理与服务,坚持便民执法、说理执法、阳光执法、互动执法,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
在便民执法方面,陕西省公安厅从与群众利益密切的热点、窗口单位做起,相继推出《全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30条措施》《陕西省公安厅改进作风便民利民8类50项措施》等一系列便民举措,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在执法公开方面,先后出台《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的意见》等4项警务公开规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在警民互动方面,全省相继开展了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公安活动,在基层派出所、警务室实行向群众报告制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对当事人及家属进行回访,形成了警民良性互动。
通过不懈努力,陕西公安机关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良好形象得到了有力彰显,赢得了人民群众满意与肯定。5年来,全省共创建省级执法示范公安局50个、执法示范科所队100个;创建市级执法示范公安局119个,县级执法示范科所队194个,培树执法示范标兵100名;延安市公安局、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汉阴县公安局等21个单位还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记者 阮仕喜 陈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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