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新《商标法》5月1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也于日前出台了关于新法实施后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详细)。新《商标法》针对目前商标注册程序比较繁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等问题作出修改,进一步简化程序,并新增诚实信用原则的有关内容,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

  数字一:驰名商标“零”广告,金字招牌别滥用

  【表述】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现状】驰名商标成为消费者辨别品牌质量好坏、信誉高低的利器,企业也将这块“金字招牌”当做广告法宝,争相追逐,成为一种荣誉象征。但是,这很容易造成滥用,“遍地开花”背后极易产生权力腐败。

  【点评】“驰名商标是一种商誉,它并非一种荣誉。”上海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林海涵说,此举就是希望回归这一本意,促使企业在保护自己商誉、培育品牌口碑等方面下功夫。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企业有可能被处罚10万元。

  数字三:“九”个月审查完毕,规定时限开国际先河

  【表述】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现状】商标申请注册的量越来越大,时间却难以确定。一位商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说,自己代理的商标注册成功,最快需要一年半,一般在两年以上,有时商标还没注册下来,企业就已经转行或者彻底不干了。

  【点评】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说,对商标审理限定“时限”是为了方便企业注册,符合简政放权的大趋势。此外,新商标法中还增加了“一标多类”申请方式,一些特有的原创声音也可申请商标。

  数字二:“300万元”惩罚震慑,恶意抢注进黑名单

  【表述】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现状】治治香瓜子、脉劫饮料、营养抉线、海乙丝洗发水……商标“傍名牌”的例子不胜枚举,然而维权可能遭遇成本过高、进行维权有时得不偿失的尴尬,企业要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去取证、举证。

  【点评】恶意侵权商标的赔偿额度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就是为了保障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认为,加入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恶意抢注等一系列措施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所有者。

  数字四:“万”家代理机构受约束,净化行业环境

  【表述】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现状】截至2013年11月底,共有10404家商标代理机构、8213家律师事务所在商标局备案。但是商标代理门槛较低,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而且商标代理市场恶性竞争突出,行业失信也比较严重。

  【点评】林海涵说,商标代理机构如果明知还恶意抢注,出现打擦边球的现象,未来将严惩不贷。如果违反规定,还会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会停止其业务。

  现状:注册十年激增 “李鬼”屡禁不止

  商标法自上次修改至今已有十多年。2003年至今,上海商标累计申请注册数量为57.71万件,增速惊人,目前平均每3户上海企业就拥有一件注册商标。11年来增加有效注册商标超过30万件,是1980-2002年22年总和的6倍多。

  专家认为,随着商标数量的增长,原有商标法部分内容显得有些过时,主要表现在商标注册程序繁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恶意注册商标较多、商标侵权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等。

  诚实守信“兜底” 保护范围延伸

  “维权成本过高、进行维权有时得不偿失,此次修改将对商标权利人维护合法权益、打击商标侵权行为起到积极作用。”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说,商标法修改将从百姓更放心购物、所有人更多保护等多重角度出发,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合法行为。

  刘春彦介绍,商标法修改有多个亮点:加入了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禁止恶意抢注;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侵权最高可获300万元赔偿;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这一系列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所有者,诚实信用成为兜底条款将来可能会被广泛使用。”

  便捷企业注册 规范“金字招牌”

  新商标法的意义不仅在于保护,还在于鼓励创新、简政放权。此次新商标法中,为了适应市场发展,还增加了很多便捷企业注册的条款。

  对于部分商家“驰名商标”这块金字招牌当做广告来使用,此次新商标法也重新进行了界定。根据规定,将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详细]

  为贯彻今年5月1日施行的修改后的商标法,国务院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并于5月1日与新商标法同步实施。新修改的条例在便利当事人方面做出了多项规定,细化了修改后的商标法的一些相关条款。

  声音纳入到商标可申请注册的范围

  新修改的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五个条件:一是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二是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三是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四是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如果是音乐性质的,这种描述可以采用五线谱或者简谱的方式,还要求附加文字说明。五是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明确将数据电文方式界定为互联网方式

  新修改的条例对此明确规定:当事人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文件日期,以进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商标局、商评委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当事人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

  明确了通过快递企业递交文件的日期计算方法

  为维护当事人权利,修改后的条例规定,除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外,当事人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

  完善了商标异议的具体程序

  为落实修改后的商标法对商标注册异议制度的完善,修改后的条例增加了商标异议申请的受理以及不予受理条件,条例规定商标局作出不予注册决定包括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不予注册决定,明确异议程序法定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交新证据的处理原则为:在期满后生成或者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的,商标局将证据交对方当事人并质证后可以采信。 [详细]

  诚实守信新环境,维权法治来护航。新法的实施使我国商标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商标注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全面提升,为商标维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长安策划:策划/朱诗瑶(中国长安网出品)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