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后,对于原有的、应当处以劳动教养的违法人员,将以何种方式对他们进行改造呢?从目前的制度来看,社区矫正制度将成为最有可能的替代方式。”在首府两会上,民进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提出社区矫正制度应该成为与监禁刑同等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
社区矫正制度从2003年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城市陆续展开试点。目前,呼和浩特的社区矫正工作也取得了可喜成绩。截至2013年5月,全市共有基层社区矫正小区610个,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志愿者1708名,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累计2501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1477人。现有矫正人员1024人,其中判处管制的9人,缓刑880人,假释88人。相比较监禁刑而言,社区矫正不仅成本仅仅为服刑人员的1/10,大量节约了社会资源,而且能够避免劳动力的浪费。最重要的是能够有效地降低再犯罪率,避免轻罪者在监狱内的交叉感染,使其更容易回归社会。民进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建议,应该完善相关制度,包括公检法司之间尚缺乏有效的对接机制。其次,要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招录专业人员以充实社区矫正队伍。此外,应该鼓励民间企业合作,建立社区矫正基地,吸纳社区矫正人员,对安排社区矫正人员在本企业内工作的企业,应当给予政策性优惠。当然,建立政府部门间的帮扶协调机制也必不可少,这样能从根本上解决部分犯罪人员再犯罪的可能性。(李国萍 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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